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作为多民族长期共生交融的典型区域,贵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系统实施“四大文化工程”,深度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文脉,创新文化叙事与传播载体,推动全省各族群众在历史认知、文化认同、情感联结等实践中,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探索形成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地方性实践范式。
强化理论铸魂,筑牢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认知根基。基于多元一体、互嵌共生的民族文化禀赋,贵州坚持将思想政治引领置于民族工作顶层设计首位,通过系统化理论阐释、全域化国民宣教,持续夯实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系统梳理交融史料,实证各民族同源共生历史逻辑。正确把握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的辩证关系,对省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进行整体性梳理。高质量完成《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贵州卷》编纂,搭建语料数据库;以跨地域共有文化符号为实证载体,从器物、图像、民俗论证各民族文化同源共流、血脉相融。出台《贵州省文博场所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导则(试行)》,将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嵌入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空间运营全流程,实现历史叙事、文化展陈与共同体意识培育深度融合。连续4年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专题学术研讨会,布局17个省级理论研究基地,产出200余项学术成果。全域分层宣教,推动共同体理念内化于心。构建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宣传一体化育人体系,实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员参与、全程覆盖。面向全省45所高校、600余万中小学在校生开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必修课程。搭建省、市、县三级宣讲矩阵,近两年来累计开展专题宣讲4000余场,覆盖各族干部、群众超200万人次。建设文化阵地,凝练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实施民族古籍系统性保护,搭建贵州少数民族古籍数字化平台,创制《典阅贵州》系列理论阐释微视频,依托古籍、文物、文书等实物史料,具象化呈现各民族千百年来交融的历史图景。统筹推进民族文化对外叙事传播。持续提炼、彰显各民族共享共有的中华文化符号,塑造深入人心的中华民族整体形象。
深耕“四大文化工程”,激活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历史记忆载体。立足贵州资源禀赋,挖掘、阐释、活化各民族共通共融的历史。讲好“血脉相融”共生故事。依托区域性传统节庆、民间民俗活动建立常态化共融机制,推动各族群众联合举办民族特色民俗活动,促进不同文化互鉴互补。举办“黔岭歌飞”民族原创歌曲创作赛事,以大众文艺为载体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讲好“信念相同”同心故事。讲好党的历史、革命故事,讲好伟大转折,强化各族群众的红色记忆,激励各族人民紧跟党中央走好新时代长征路。讲好“文化相通”和合故事。提炼根植于贵州乡土社会、贯通各民族的文化,印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讲好“经济相依”交融故事。深入挖掘屯堡文化等历史文化的当代转化,阐释贵州由“地无三尺平”迈向“万桥飞架”“高速平原”的现代化转型历程,生动呈现各民族共建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的故事。讲好“情感相亲”连心故事。深入挖掘奢香夫人开辟龙场九驿、各民族团结互助等历史记忆,系统阐释贵州各民族以诚相待、患难与共的情感密码。依托“村超”“村BA”、路边音乐会等全民性文体活动,搭建共享欢乐、共叙情谊的互动平台,不断增进群众对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情感认同。
深化文旅体融合,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场域。以群众文化品牌、全域文旅产业、通用语言普及为抓手,构建多层次、生活化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载体。培育群众文化IP。创新打造“村”字号系列乡土文化品牌,构建根植民间、群众自主参与的实践场景,实现日常生产生活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有机统一。推进文旅体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整合文旅资源,打造一体化特色文旅IP,推动民族文化资源向文旅产业优势转化。开展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建设、民族地区“新市民”赋能行动。实施“推普兴乡”行动。构建“集中教学+结对帮扶+线上学习+全域环境浸润”推广模式,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破除群众交流壁垒,使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凝聚思想共识的纽带。
紧扣高质量发展,夯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物质基础。坚持以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为抓手,通过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全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现物质富足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双向协同。做强“贵系列”民族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价值转化为发展动能。统筹打造“贵系列”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推动苗绣、蜡染、银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壮大民族特色产品经营主体,带动各族群众稳定增收。推动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出台专项政策支撑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构建全民共建共享格局。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全覆盖。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治理体系,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纳入意识形态考核、人大专项执法检查、政协民主监督范畴,凝聚全社会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