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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融安全 重启个人信用

——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创新“信用修复+先行调解”模式

龙蓓

春日的阳光透过黔南州瓮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室的玻璃窗,照在网约车司机李某略带激动的脸上。当调解员告知他,只要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央行“免申即享”信用修复政策将帮助他消除逾期记录时,这个因6066.12元信用卡逾期而陷入困境的汉子满心欢喜。

这一幕,正是瓮安县人民法院创新“信用修复+先行调解”模式的生动实践。通过司法赋能,打通了金融纠纷高效化解与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的“双向通道”,实现了保障金融安全、激活市场活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多重目标。

精准衔接让政策红利直达群众

今年初,瓮安县人民法院精准衔接中国人民银行“免申即享”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率先将信用修复机制嵌入金融纠纷先行调解全流程。通过与金融监管部门及县域银行深度联动,对存量金融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精准识别出符合政策条件的逾期案件3271笔。

“传统模式下,当事人即使还清欠款,不良征信记录仍将保留5年,这成为许多非恶意逾期者的‘污点’。”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卢丹丹解释,“我们创新的‘信用修复+先行调解’模式,正是要打破这一困境。”

该政策采用“免申即享”机制,由金融系统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主体并完成修复流程,借款人逾期信息将在次月月底前消除,还款状态同步恢复正常,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政策红利直达群众。

“终于征信记录更新了,逾期记录没了!我赶紧申请了张信用卡,秒批。自己的这块心病总算是去了,今年开头就挺顺。”一位受益于该政策的群众如释重负地说。

创新构建“三个衔接”工作机制

好政策需要好机制落实。为推动金融解纷与信用修复从“物理相加”到“化学相融”,瓮安县人民法院着力构建了政策解读与纠纷受理衔接、先行调解与信用协同衔接、督促履行与兑现承诺衔接“三个衔接”工作机制,为模式有效运行筑牢实践基础。

在案件进入先行调解程序前,该院主动对接县域银行,梳理出符合信用修复政策条件的不良贷款台账。调解员在首次接触借款人时,便将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及积极意义作为“前置课”进行详细释明。改变了以往单纯催收的对抗性局面,让借款人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和出路,从而更愿意主动配合,从“要我还”转向“我要还”。

经瓮安县金融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并承诺履行的案件,或借款人主动履行完毕的案件,法院及时出具司法确认书或记录履行情况,并同步将信息对接给金融机构。银行端则启动内部跟踪流程,确保借款人履约后,信用修复流程即时触发,实现调解履约即修复,将调解成果直接转化为当事人的信用利益。

对已经调解成功的案件,法院并非一调了之,而是进行全面的排查与跟踪。对符合信用修复政策但尚未完全履行的当事人,持续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将“信用激励”作为督促其兑现还款承诺的有力工具,嵌入调解成果的巩固环节,形成履约与修复的良性循环。

构建更有温度的信用体系

“我真不是故意不还,可现在就是拿不出钱一次性结清。就算我凑钱还了,征信上这个污点还在,我以后怎么正常生活?”在瓮安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被告杨某曾一度情绪激动。

因38000元金融借款尾款逾期,他的个人征信留下了不良记录,贷款办不了,日常经营和生活处处受限。调解员没有急着走流程,而是先耐心倾听,再把央行信用修复政策细细讲给他听——像他这种非恶意的违约行为,只要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之后就可以依法消除该笔逾期不良记录。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纠纷化解了,一个人的信用也迎来了“重启”的转机。

机制的温暖,在于照亮具体的人生。通过“信用修复+先行调解”模式,瓮安县人民法院不仅助力银行收回不良贷款,也为借款人开通了调解督促履约即修复的信用修复“直通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信复。

“一次有温度的调解,胜过一纸冰冷的判决。”瓮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鹏表示,该模式是践行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为构建更有温度的信用体系提供了可操作的司法样本,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更着眼于修复社会关系,重建社会信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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