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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

《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安慧芳)8月11日,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与社会文明程度。内容涵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网络信息、乡风文明、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明确各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并对不文明行为的重点治理清单、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等作出规定,为促进文明行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比如,张贴喷涂小广告和遛狗不束犬链、不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将可能面临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推动铜仁市的文明城市建设,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助力铜仁市在社会文明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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