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定位和遵义市主城区资源禀赋,重塑侦查理念、创新侦查模式,积极应对检察机关在直接受理侦查犯罪领域人才短缺、线索发现难等现实问题,一体化推进审查、调查、侦查融合履职,运用大数据思维,挖掘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坚决惩处司法腐败,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检察侦查是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该检察院深入剖析诉讼监督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行了审查、调查、侦查一体化履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立案侦查、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全流程监督体系,“四大检察”相互补位、共同发力、同步推进,建立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监督线索移送流程指引》,做到以案件审查为基础、核实调查是关键,立案侦查树刚性,全体检察人员、各业务条线融合履职,形成法律监督合力。
2020年来,在诉讼监督中,该院共收集上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线索23条,经上级检察机关交办调查核实后立案侦查4件5人,查明事实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主管单位纪律处分18件次。
该院还整合全院侦查力量,以刑事执行检察团队为基础,组建统分结合、平战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的检察侦查队伍,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把稀缺的侦查资源用在刀刃上。有案件侦查任务时,组成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集中攻坚,无侦查任务时队伍成员分布各业务部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并调查收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目前,该院侦查团队有检察人员10人,其中入选省级侦查人才库成员1人,市级侦查人才库成员2人;该团队侦办案件无定性错误、撤销案件或无罪宣判案件;因工作成效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刑事执行检察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联系点”。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中,深挖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对重大检察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运用侦查思维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找准执法违法、执行违法的根源,推行一案一剖析,对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大数据思维,梳理深挖类案线索,促进行业治理。
此外,该院结合实战创建的数据监督模型,被遵义市检察机关在全市推广应用,在贵州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得三等奖。
(吴复卫 李明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