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药踏实多了,执业药师天天在。”近日,正在一家药店购药的龙女士向前来回访的铜仁市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今年3月,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张某反映:在小区门口药店买处方药时,从未见到执业药师。这种执业药师把执业资格证挂靠在药店,每月收取固定“挂证费”,却长期不在岗履职的现象被称为“人证分离”。虽然给药店省下了聘用专职药师的人力成本,可群众的用药安全防线却形同虚设。
经初步调查后,该院于3月11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该院运用“药店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监督模型”,分别向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调取相关信息,筛查出38条“人证分离”线索。同时,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询问药店负责人和挂证药师等方式查明,辖区内存在“人证分离”问题的药店有8家,部分药师同时在多家药店挂证。
为此,该院于4月11日依法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内药店“挂证”行为进行全面核查并依法处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消除用药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范围内130余家药店进行全面核查,约谈13家药店负责人,并对其中8家存在“挂证”问题的药店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提报线索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跟进监督,通过实地走访、随机询问消费者等方式,未发现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人证分离”的现象。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挂证”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了群众的用药安全。
(安慧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