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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荔波县

以案突破确保群众分红不打折

本报讯(通讯员 莫泰稷)“原本讲的扶贫展销中心项目每年分红款有458.25元,为什么我只拿到了358元?”今年1月,黔南州荔波县委巡察组对瑶山瑶族乡红光村开展巡察时,收到群众反映。

少的100元去哪里了?巡察组第一时间深入走访该村村民小组,详细了解扶贫项目分红款发放情况,并形成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经查,红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某在领取村扶贫展销中心项目分红款后,不但未将3.66万元分红款及时发放,还将其中1万余元挪作他用,导致群众的分红款打了折。

荔波县纪委监委以红光村一案为突破口,举一反三,针对扶贫展销中心项目分红覆盖的其他村同步开展监督,最终查实高桥村、瑶山村也存在挪用群众分红款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

分红款虽少,反映出的却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机制缺失的短板。荔波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治作为重点,针对“三资”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建立3个片区协作组,梳理制定36项监督任务清单,形成“监督联合、问题联查、案件联办”模式,并深化“纪巡”联动。结合监督办案情况,选取“三资”规模大、数量多、信访量大的21个村(社区)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严肃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及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问题,并通过办案开路,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经济合同规范管理、镇村固定资产管理等5个“小切口”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819个,追回资金859.08万元。

“农村集体‘三资’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心关注,必须管好用好。”荔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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