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毅
近日,央视及多家媒体接连曝光外卖“隐形收费”乱象——广州的黄女士被强制加购环保餐盒后,结算时又冒出4.7元打包费;浙江的米女士点烧烤,选“不辣”要多付2元“口味费”,这笔钱也算进打包费;有消费者买7个馒头被收7元打包费,90多元的烧烤打包费将近20元。面对质疑,商家辩称是为了平衡平台抽成等运营成本。
外卖打包费俨然成了“糊涂账”和创收工具。强制收取、重复收取、标准不明,类似的糟心事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商家想把运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但这笔账从法理上也站不住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定价要公平、合法、诚实信用。打包费可以收,前提是明码标价、合理有据。藏着掖着、变着法子多收钱的,踩到了价格违法、消费欺诈的红线。
管好这笔账,不能光靠消费者自己盯,监管部门更要算好“监管账”。联合平台、协会、消协明确规矩:什么情况能收、按什么标准收、收多少,有章可循。更重要的是,对违规行为要有清晰的定性、有力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整改整改,平台也要拿出限流、下架等硬手段。
外卖打包费看似小事,实则连着千家万户的切身感受,也检验着市场秩序的成色。只有监管账算得精细、执法手腕硬得起来,打包费才能成为明白账、公平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