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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民族地区基层治理

尹训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事关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大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需要在主体协同、自治活力、制度供给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持续释放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在于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治理架构。推动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从“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引领型”转变,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治理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将党组织嵌入网格、党员下沉网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全面落地。构建多方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格局。基层治理不能仅依赖政府,要积极培育和引进社会组织、企业、专业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力量。发挥苗族“议榔”、侗族“款约”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传统调解与现代法治的有机衔接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社会—群众”良性治理生态。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广黔东南州榕江县“党建引领、多元联调、情理法融合”的解纷模式,综合运用自主调解、民歌调解、多所联调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总结推广“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联动调解经验。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其在矛盾排查中的源头发现功能、分流交办中的枢纽调度功能、跟踪督办中的闭环管控功能,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激发基层自治组织内生动力,破除效能瓶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在于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厘清职责边界,为基层自治组织减负赋能。推动“行政”与“自治”适度分离,借鉴遵义市湄潭县“清牌行动”经验,明确村级组织履责事项、协助办理事项和不能办理事项,推动基层职责“清单化”管理。完善村干部素质提升激励机制,将学历提升与职业发展、薪酬待遇挂钩,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借助数字技术助力基层治理。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模式,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网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责清单化、考核制度化,以精细服务贯穿治理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打造“集中式+自助式”互补的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民族地区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文化认同感和治理能力。

完善软硬协同的制度供给体系。完善制度供给,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路径突破的关键。加强民族地区正式法律规范的精准供给。结合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单行条例。避免“大而全”的宽泛立法,注重“小而精”的精准立法。推动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大力推进村规民约的规范化建设。村规民约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软法”,具有独特的规范功能,应完善制定流程,强化民主协商基础,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合理设置行为规范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村规民约的落实和监督。推动非正式规范与国家法治的有机衔接。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注重民族地区文化习俗、村规民约等非正式规范与国家法律的协调配合,形成既有制度保障又有文化温度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本文系省社科规划课题〔24GZQN2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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