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供用电秩序,消除闲置用电设备安全隐患,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单位(含下属各县区局)近期对长期暂停用电、长期空置停用的电力用户开展专项排查清理工作,对符合法定销户条件的用户进行公示,请下列用电客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我单位(所属分县局或网格员)联系处理相关销户事宜。逾期不予联系的视为自愿销户,由我单位依规予以销户。
联系电话:
南明局:13511938574
开阳局:13595103880
清镇局:15285570813
具体长期未用电用户清单请扫描右侧二维码查看。
特此公告!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供电局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