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在编人员谢秀萍(身份证号:520103********5221),因你未经批准离岗后长期未返岗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之规定,经中心研究决定,拟依法终止与你的人事关系。终止决定自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现依法公告督促你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核、申诉,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
办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樱花巷18号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851-86812208。
特此公告。
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