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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版侵权不能再“追着跑”

金妮

热播电视剧在正版平台上线不足24小时,侵权资源便已在社交平台、网盘和搜索引擎中同步扩散;视频平台会员账号被拆分为“分时租赁”商品,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公开叫卖……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但影视盗版现象屡禁不止。(《现代快报》7月31日)

相较于早年简单的录屏、搬运盗版,如今的影视侵权已经形成一套成熟完备的黑色产业链。AI爬虫批量抓取、网盘加密存储、境外服务器庇护、跨境赌博广告嵌入……盗版手段的“迭代速度”显然跑赢了传统维权反应的“升级速度”。

打击影视盗版,难点不在无法可依,而在维权与侵权之间的失衡。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将法定赔偿上限提至500万元,但实践中大量案件的判赔金额低于200万元。对比影视剧动辄上亿元的制作宣发成本,这样的惩戒力度几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此外,侵权链接可以“一键生成千万条”,权利人却只能“一条条举报”,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收益低。在这种失衡的现状下,影视盗版几乎成了“低风险、高收益”的稳赚生意,侵权自然屡禁不绝。

反盗版治理目前大多停留在事后处置层面。集中精力下架链接、关停站点、删除资源,属于“亡羊补牢”。但上游的片源泄露漏洞始终存在,中游的侵权技术工具肆意流通,下游的广告金主、变现渠道依旧活跃。

打击盗版侵权,必须转变治理思路,从被动追着盗版跑,转向主动设防、源头管控,让盗版无处可藏、无利可图。对内,应强制重点影视项目在剪辑、传输、审片等全环节嵌入数字水印与区块链存证,将溯源能力前置;对外,要加强跨境执法协作,切断境外服务器与境内支付、广告的结算通道。同时,司法层面应激活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抬高侵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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