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仟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高寨乡爱民路改造项目”负责人刘志豪:
因无法联系贵公司及前述项目负责人刘志豪,也为妥善处理“高寨乡爱民路改造项目”历史遗留事宜,现就双方合作的项目相关事宜,特此登报通知,请贵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以及当时的项目负责人刘志豪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日内致电对接,完善资料移交、款项结清等工作。逾期视为贵方自动放弃协商权利,我方将按既定流程办结后续事宜,相关法律后果由贵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851-87480056
开阳县高寨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