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安慧芳
“账户解冻了,酒店运转正常,感谢检察院,给了我们缓冲期,帮我们渡过难关。”近日,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一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回访时,该县某足疗酒店经营者李先生向回访的检察官连连致谢。
2024年9月,该酒店因存在变更场所名称地址、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被消防大队处以1.05万元罚款。因经营困难,李先生未按期缴纳罚款。2025年7月23日,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消防大队因程序疏忽,长期未申请强制执行,导致案件“沉睡”,企业账户被冻结,现金流断裂,员工工资无法发放,经营陷入绝境。
2026年初,石阡县检察院在涉企专项监督中发现该线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承办检察官介绍,经查,消防大队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属程序履职不当。2月,该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执法、及时申请执行。收到建议后,消防大队立即整改,迅速补交执行申请。
面对“行政执法刚性”与“小微企业生存”的冲突,4月,经石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协调,李先生当场支付罚款2000元,剩余加处罚款1.9万元于10月30日前分期付清。协议签订当日,企业账户解冻,经营重回正轨。
“办理一案、救活一企、规范一片。”石阡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不仅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作用,纠正了行政机关的“程序空转”,更通过促成执行和解,将“纸面上的法治”落实为“案结事了人和”。石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需求,以精准监督破解涉企执法堵点,以柔性司法化解行政争议,在维护法治权威的同时,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