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钦
近日,湖北宜昌长阳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高空抛物引起的纠纷。一个矿泉水瓶从天而降,砸断了陈女士家的几棵辣椒苗。由于这不是第一次“天降异物”,陈女士选择用法律方式维权。因无法锁定具体是谁扔的瓶子,法院依法判决小区业主委员会赔偿陈女士1元,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案件宣判,双方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1元钱微不足道,在超市里连一瓶矿泉水都买不到。然而陈女士因几颗辣苗打官司索赔1元,这并非小题大做,而是为头顶上的安全讨一个说法。
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清楚高空抛物危害。一个矿泉水瓶从高楼落下,落地时产生的冲击力足以砸伤行人,更不用说其他比矿泉水瓶更重的物品。这场“1元官司”传遍网络,可以让人在有往窗外扔东西的冲动时冷静下来,让缺少是非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对应的责任,引起人们对头顶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东西从高处掉落行人难以预见,因此,纠治高空抛物重在事前预防。此前,辽宁铁岭一男子为发泄情绪、博取关注,向窗外扔锅碗瓢盆被处罚;广东佛山一女子和男友发生争执,将便携式烧烤炉从二楼阳台扔下,砸中楼下停放的汽车,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起“1元案件”的判罚,价值在于矫正陋习、唤醒共识,警示大家:头顶的安全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它需要整栋楼的人共同守护。1元赔偿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能倒逼物业健全管理规约、开展宣传教育、完善监控设施,同时也倒逼业主相互监督。
1元钱虽少但道理很大。高空抛物即便没伤到人,也要依法追究到底,这是关于头顶安全的严肃提醒,也是对集体监督与防范的有力倒逼。只有用较真精神让法律的威慑力真正落下去,才能使头顶的防护网真正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