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瞿浩然)近日,网友周女士向“天眼问政”栏目留言求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如何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为此,记者采访了贵州省民政厅相关部门。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该政策的资助对象及标准为:年满18周岁前已认定为孤儿身份,且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的在册人员;未被收养(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申请继续享受待遇且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资助范围);年满18周岁后在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或未连续就读〈保留学籍、休学情形除外〉的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
申请材料方面,申请人需提交《“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届学生提供录取通知书,非应届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被收养的残疾孤儿还应提供《收养登记证》及残疾证明。此外,每学期入学后两个月内,须向递交助学申请的民政部门或所属儿童福利机构寄送或传真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证明需写明入学日期、拟毕业时间等内容。
申请渠道方面,社会散居孤儿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