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亚丽)近日,黔南州印发《黔南州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黔南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着力破解管理难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方案》,整治范围覆盖全州涉水乡镇船长不足10米、用于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自用船舶,包括已登记、未登记及“三无”船舶。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清理一批”的思路,对符合技术规范的船舶实施规范化管理,统一船名编号,核定装载定额,配齐救生设施;对不符合要求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引导船主自愿淘汰拆解并给予适当补贴,拒不配合的依法处置,确保动态清零。
整治工作分部署宣传、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推进。并由州级建立由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工作机制,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应急、公安、农业农村、水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协同作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