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秋时)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的《贵州省矿产资源“圈而不探、占而不采”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近日完成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专项整治行动到2028年底结束。
整治行动将分为问题摸排、调查认定、分类处置、健全长效机制四个阶段进行,对全省煤、磷、铝、金、锰等矿种矿业权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矿业权“圈而不探、占而不采”底数。专项整治的排查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所有煤、磷、铝、金、锰矿业权和过期未清理矿业权,将通过依法不予续期、限期整改、公告注销等方式,严肃查处囤积资源、待价而沽等不探不采行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秩序,盘活资源存量,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激活全省矿业经济潜力。
同时,贵州还将进一步严格矿业权合同监管,规范矿业权登记许可管理,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等工作。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公告注销无效矿业权,依合同批次注销违约矿业权。支持盘活闲置矿业权,规范办理探矿权保留,激发资源潜力。支持兼并重组煤矿完善手续,全面加快涉矿审批手续办理,提升服务质效,切实防范矿产资源“圈而不探、占而不采”增量问题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