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碳汇认购,巡山护林,让司法不止于惩罚——

“恢复性司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4月1日起,黔东南州剑河县村民罗某多了一个新身份——护鸟员。此前,他与同伴因使用电子诱鸟器等工具非法猎捕燕雀、斑鸫等鸟类102只,被雷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与以往不同,这次判决多了一份“生态账单”:两人需认购5000元林业碳汇用于生态修复,并参与巡山护林,守护鸟类家园。

“惩治不是终点,修复才是关键。”在类似案件中,将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措施一并纳入判决执行,正逐渐成为贵州处理此类案件的一种常态。近3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鸟类司法保护案件167件。在依法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等行为的同时,案件处理也在向修复延伸。

这种变化,背后是一套逐步成型的机制。

针对跨区域流窜作案、网络交易等新情况,法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对“猎捕—运输—销售”全链条进行治理;面对物种鉴定、价值评估等专业难题,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由专家参与案件办理;在执行环节,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方式,让生态修复落到具体行动上。

今年3月下旬,贵州草海和雷公山两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继挂牌设立鸟类司法保护基地。

在“中国黑颈鹤之乡”威宁草海,每年有近10万只候鸟在此越冬。新设立的基地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预防保护于一体。而在雷公山,司法保护基地依托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运行,逐步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多元共治”的协同机制。

事实上,相关探索已持续多年。2023年5月,雷山县人民法院在雷公山腹地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同年11月,便有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毛冠鹿、94只画眉鸟在基地附近被放归山林。

围绕放归这一环节,当地法院推动建立涉案活体野生动物救护放归联动机制,将查处、救护、放归衔接起来。该机制运行以来,涉案野生动物救护和放归情况持续向好,相关案件数量也呈下降趋势。

“基地不仅是办案场所,也是救助和科普的平台。”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衔接执法办案与专业救助,受伤、病弱及被查获的鸟类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并在条件具备时放归大自然。

在此基础上,预防的关口也在前移。在威宁草海,6块《司法保护令》警示牌竖立在重点区域,对破坏鸟类及其栖息地的行为作出明确禁止;在黎平县,类似保护令还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让保护延伸到日常。

从个案中的“劳务代偿”,到全省范围内的“基地联动”,贵州“恢复性司法”护鸟新路径逐步清晰。司法不只定罪量刑,也更多参与到修复和预防,推动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生。

--> 2026-04-21 碳汇认购,巡山护林,让司法不止于惩罚—— 1 1 贵州日报 content_178236.html 1 “恢复性司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