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晗
红底白字的门头、近似的字体设计,就连英文字母缩写都仅差一字——近日,河北石家庄鹿泉区的“中园石化”,用一场精心设计的“视觉碰瓷”,将“傍名牌”乱象再次推至公众视野。
涉事加油站以“2010年就完成工商登记、拥有正规营业执照”辩解,却难掩其仿冒“中国石化”的本质。当地监管部门核查后确认,该加油站擅自使用了与“中国石化”近似的门头装潢,已责令将门头装潢拆除。同时,针对其涉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近似标识的行为,当地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如此“傍名牌”,“中园石化”不是个例,也不只存在于加油站行业。从“申国石化”“中囤石化”跟风中国石化,到“中围石油”“中固石油”模仿中国石油,再到模仿雪碧的“雷碧”、抄袭康师傅的“康帅傅”,都是用“一字之差”设下视觉陷阱,低成本窃取知名品牌多年积累的信誉,变相掠夺消费者信任,如此“傍名牌”于法不容。
值得追问的是,“中园石化”式乱象,为何总要等上了热搜、引发舆论关注,监管才会“被动出手”?是“中国石化”还是“中园石化”,不能只靠消费者睁大眼睛看。
“问过”和“查处”之间,差的不是法律依据,而是监管的决心。监管部门要打通审批与监管的信息壁垒,加强日常巡查,畅通举报渠道,让商标碰瓷者无处藏身,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商家更应清醒,靠模仿抄袭或许能短期获利,但唯有坚守诚信、深耕品质,才能立足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