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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检察院发布醉驾典型案例 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

辅助驾驶≠免责符

黔东南州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查处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唐光新 何立波 摄

新能源车辆L2级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界面。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蒋孟娇 摄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蒋孟娇

◎案例链接

袁某某危险驾驶案

【基本案情】今年2月,贵州省检察院发布9件醉驾典型案例,明确将“酒后启用自动驾驶辅助系统”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2025年9月25日晚,被告人袁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汽车回家,途中启用汽车驾驶辅助功能,行驶至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西路200米(肿瘤医院)路段处时,被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设卡查获。经鉴定,袁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7.7mg/100mL。

【处理结果】2026年1月4日,云岩区人民检察院以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1月19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判决袁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袁某某服判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律师释法】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格彬:

驾驶人是第一责任人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这一司法定调直指智能驾驶技术普及中的法律迷思,为急速发展的自动驾驶技术锚定责任边界。

袁某某案的核心事实显示,被告人在醉酒状态下操作车辆辅助驾驶系统上路行驶,其行为虽依赖技术辅助,但本质上未脱离驾驶主体责任。根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市面主流车辆搭载的L2级系统仅属“驾驶辅助”,无法独立承担动态驾驶任务;驾驶人激活功能后,仍需全程监管路况并随时接管车辆。

袁某某怠于履行该义务,导致其行为符合刑法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要件。例如最高法指导案例271号(王某群案)中,法院同样强调,利用“智驾神器”逃避系统监测、坐副驾睡觉等行为,不改变醉酒驾驶的违法性质,反而因主观恶性加深刑罚力度。

从辩护角度看,此类案件暴露出三大法律误区:其一,部分驾驶人误认为辅助驾驶可转移责任,实则技术无法消除醉驾的实质危险,尤其在反应能力下降时,事故风险剧增;其二,公众对“脱手脱眼”行为危害性认知不足,如袁某某案所示,未尽监管义务即构成刑事追责基础;其三,曾受酒驾处罚者再犯,如王某群前科情节,将面临“情节显著轻微”抗辩失效的从重处罚。

最高法指导性案例271号已统一裁判尺度,明确辅助驾驶系统激活后,驾驶人仍是唯一责任主体,任何逃避监测行为均不阻却犯罪成立。

【检察官解读】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陈信行:

“技术抗辩”不可行

当前智能驾驶技术快速发展,部分驾驶人却陷入“技术豁免”认知误区。贵阳袁某某危险驾驶案极具警示意义:被告人饮酒后开启L2级驾驶辅助系统驾车被查,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7.7mg/100mL,却以“智驾非自驾”为由主张免责。这起案件暴露出新技术应用中的法律盲区。

技术分级厘清责任基石。检察机关通过调取车辆用户手册、一致性证书、路面监控等关键证据,精准锁定涉案系统的法律属性:该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L2级)要求驾驶人全程监控并随时接管,本质上仍属“人机共驾”。

根据我国《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规定,L0-L2级系统仅为辅助工具,这意味着技术光环不能掩盖主体责任,驾驶人须承担全部动态驾驶责任——正如本案所证,当车辆控制权未发生根本转移时,开启辅助系统与踩油门、转方向盘等同属驾驶行为范畴。针对“技术抗辩”,检察机关引导侦查补充专业证据,用车辆技术档案击碎“全自动驾驶”幻想。

分析国内类似案例,当某些车企将L2级功能宣传为“自动驾驶”,当“黑科技”等作弊工具泛滥网络,单纯个案追责已不足以遏制乱象。这要求司法机关必须构建“技术验证+法律定性+政策阐释”的办案体系,通过专业证据筑牢安全底线,积极主动回应技术变革。

【交警警示】

安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班涛韬:

执法维度在升级

袁某某危险驾驶案的判决如一记警钟: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7.7mg/100mL的驾驶人,即便启用L2级辅助驾驶系统,仍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此案折射出酒驾治理的新挑战——当技术革新遭遇侥幸心理,交通安全防线正面临严峻考验。

酒精对驾驶能力的摧毁是不可估量的。医学研究表明,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100mL时,驾驶人视野会从180度急剧缩小,手脚触觉灵敏度下降;当含量突破80mg/100mL,反应时间延长3倍以上,百米外的险情仅剩不足2秒应对时间。

面对新技术催生的规避手段,执法维度正在升级。多数驾驶人误将L2级辅助功能等同于“全自动驾驶”,袁某某案明确传递司法态度:所谓“辅助驾驶脱责论”实属认知误区。辅助驾驶对于驾驶人的义务和普通驾驶没有区别,驾驶人才是最终的责任主体。

交警部门已同步强化三项应对:高频率、广范围、常态化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呼气式酒精检测让酒驾违法无所遁形;针对“隔夜酒”高发的早高峰,增设动态监测点,拦截“隐形醉驾者”;深化“拒绝酒驾”普法宣传,走进酒吧、夜市、宴席等饮酒高频场景,从源头宣讲酒驾危害及违法成本。

但真正坚固的防线源自全民共识。酒驾者普遍存在“短途无事”“老司机稳当”等错误心理。必须清醒认识到:每百毫升血液增加20mg酒精,事故概率便呈几何级增长:“方向盘后的生命权,请勿托管给代码。”

驾驶人:

酒后智驾就是玩火

市民曾兴荣长期往返贵阳市南明区与白云区,去年底购置的新能源车搭载市面上最新L2级智驾辅助系统,显著减轻其30公里的通勤疲劳。

他深知辅助系统非自动驾驶,必须全神贯注于路面:某日清晨大雨,视线昏暗,一个藏于水面下的坑道未被“智驾”识别,曾兴荣凭借专注驾驶和经验避免了追尾事故。“系统仅为‘拐杖’,不能替代人脑。”他用亲身经历强调。因此,在曾先生看来,袁某某案中的酒后托管行为简直是玩火。

网约车司机刘晓义的生计系于方向盘。“袁某某案判拘役一月、罚2000元,若落在我身上,就是职业终结。”他介绍,平台严格监控酒驾,一单违规就永久封号。因此,刘晓义奉行“沾一滴酒绝不动车”的铁律,“我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智驾’存在的根本意义是帮助我将分散的精力聚焦于路况,为乘客人身安全负责。”

“我们安排客户试驾车辆时就会告知‘需驾驶人全程监控并随时接管’,其后的合同签订、提车交接过程中,也有重复提醒,厂家也在用车手册里印有明确的文字标注。”深蓝汽车销售经理赵先生强调,市面上现有的L2级技术只是基础支持,无法应对复杂路况。何况酒精作用下,驾驶人脱离会使“智驾”失效风险剧增——袁某某案例暴露了很多驾驶人对车辆系统的认知不够,须谨记一点:技术是工具,法律是底线,借“智驾”脱责,有悖于安全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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