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5年办理案件20.7万件,其中监督类案件4.9万件。106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为历年之最。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践行对党忠诚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时时处处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审视检察工作,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检察培训“开班第一课”等载体,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贯彻落实18条措施,以笃学促笃信、以笃信强笃行。
坚定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管政法工作制度,向省委和最高检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等163次,始终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
坚决落实政治监督要求。积极配合中央政法委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最高检党组第四巡视组巡视,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协同地方党委对9个市(州)检察院党组全覆盖开展政治巡察,制定巩固深化巡察成果15条措施,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抓好省委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整改落实,完成审计、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检察机关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以更强担当护航平安贵州建设
牢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检察责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万人,受理审查起诉5.4万人。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协同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等工作。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4255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9730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以检察之力护万家安宁。
共筑经济金融安全屏障。认真落实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始终保持严惩涉众金融犯罪高压态势,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118人。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行动,联合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治理,促进经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检税协作机制,开展成品油涉税专项监督,起诉各类涉税犯罪143人、同比上升27.7%,合力维护税收秩序。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巩固“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4万件,促成刑事、民事和解307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31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17件,推动以法定分、以治促序。在综治中心建设中主动作为,88个基层检察院优先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常驻,把信访办理、矛盾化解、检察监督向前延伸,实现了全覆盖入驻、实质化运行。
三、聚焦全省中心大局,以更大力度服务高质量发展
自觉在融入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履行检察职能,以法治稳定性增强高质量发展确定性。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紧扣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协同抓好金融、国企、能源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整治,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为发展清淤护航。强化监检衔接,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990人。完善职务犯罪大要案办理机制,高质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受贿案。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0人。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专项行动靶向纠治,办理案件1.1万件。聚焦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利用刑事、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深挖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线索,加强对涉招商引资、工程建设案件中罪与非罪问题的监督和指导,对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91件,清理影响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的长期“挂案”152件,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147件,纠正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行政不当行为127件,帮助300余家经营主体摆脱诉累、轻装前行。
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深化服务保障“富矿精开”等专项行动,加强涉矿执法司法监督,参与矿山生态治理,办理涉矿案件819件,促推矿产企业释放产能、健康发展。助力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出台服务保障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安顺加快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等意见,支持地方产业发展。助力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围绕白酒、辣椒、茶叶、智能制造等办理涉商标权、专利权案件496件,酱香白酒保护等案例写入最高检知识产权白皮书。助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围绕“黄小西吃晚饭”、民族文化村寨、“村字号”名片等强化履职,办理景区综合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261件,守护贵州旅游美誉度。
护航美丽贵州建设。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参与乌江、赤水河、南北盘江等流域治理,持续深化“碳汇检察”,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90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73件,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入选“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围绕红色文化保护,加强红色资源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61处,让英雄烈士永远被铭记。晴隆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修缮国家级抗战遗址“二十四道拐”,入选最高检“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典型案例。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紧盯农资安全、农产品质量等办理案件303件,强化“梵净山翠峰”“盘县火腿”“关岭牛”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助力群众增收。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围绕保护488公里的“中国乡村旅游1号公路”,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非遗保护、安全设施等问题76个,让“1号公路”成为沿线42个传统村落的安全路、致富路。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因案致困的2467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98万元,推动解决医疗教育、产业帮扶等难题389个,努力帮助困境家庭渡过难关。
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民生为大,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办案导向,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参与医保基金专项治理,严惩生产销售假药、非法行医等犯罪140人。坚持“专项+专案”模式,加大对食品非法添加、不符合生产标准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439人,公益诉讼立案514件,协同省食安委对肉类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围绕城市更新改造,以公益诉讼推动完善消防安全、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等基础设施758处,消除道路安全隐患480个,努力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落实省委“护苗行动”部署,“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702人,开展强制报告“每案倒查”2783件,督促追责问责150人,形成有力震慑。依法追诉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被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坚持“惩治也是挽救”,依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37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矫治,帮助966人重返社会和校园、32人圆梦大学。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合履职,协同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网络保护责任落实等,制发“督促监护令”1151份,开展法治进校园2212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四年来首次实现“双下降”。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强化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权益保障,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703件,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849人,办理孕产妇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诉讼案件74件,为特定群体“撑腰”。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通过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24亿元,对22名恶意欠薪者提起公诉。纳雍县检察院督促股东出资保护农民工权益案,获评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开展检侨合作,与省侨联出台检侨协作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五、立足监督主责主业,以更高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强化检察监督”的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坚持指控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大全流程诉讼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1件、撤案1609件,纠正漏捕387人、漏诉498人,对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96件、抗诉151件,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750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55件,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兼顾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办理民事检察案件946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81件,再审改变率92.2%;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98件,采纳率98.5%;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执行934件。袁某某因车祸被撞伤住院,原判决认为袁某某已享受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政策,未将用血费用计入医疗费损失,省检察院依法抗诉获改判,推动完善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后侵权人仍需赔偿的司法规则,入选最高检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一体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1万件。其中,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24件,对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489件,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3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1件,防止以罚代刑;对不起诉但有行政处罚必要的3924人提出检察意见,行政机关作出处罚3674人,防止当罚不罚。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持续完善三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制定7类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围绕生态环境、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领域和无人机非法狩猎等新类型公益损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9件;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提起诉讼125件,以“诉”的刚性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资源保护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持续提升数字检察效能。以“实战为导向、应用为重点”深化数字检察工作,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智能化工作平台,承担最高检16项系统研发应用试点任务,研发办案应用场景500余个,通过数字赋能发现监督线索,成案1.5万件。经过三年的实践探索,自主研发的31个模型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减刑、假释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被纳入全国检察机关首批4个智能化试点项目,累计获得16个全国性竞赛奖项。
六、正确对待履职监督,以更高标准改进检察工作
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级检察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351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接受专题询问,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332场次。高效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转化衔接229件,对代表提出的整治“飞线”充电、线缆违规交织等建议,以公益诉讼立案办理,推动33个县(区)开展整治,代表“金点子”转化为检察履职“金钥匙”。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常态化联系,通报检察工作,办结各级政协委员提案87件。黔西南州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政协委员“规范村级医疗机构建设”的联名提案,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规范了1400余个村级医疗机构建设,助力解决基层医疗薄弱等问题。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违规吃喝、违反禁业规定等排查整治,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25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被查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会商机制,“两个责任”同向发力,持续推进反馈问题及纪检监察建议整改,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依法规范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3件。对检法认定不一的案件逐案评查、认真审视;对不予支持监督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维护司法裁判既判力。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畅通线上线下阅卷渠道,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1万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115场。对拟不起诉、信访申诉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7690件。优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履职机制,邀请监督办案9847件,该项工作获最高检和司法部联合通报表扬。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强支撑筑牢检察发展根基
持之以恒强基固本,从严从实抓好管理、带好队伍,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坚实保障。
全面从严治检纵深推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健全制度机制18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细化完善检察权运行权责清单,推动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让检察官知责明责、担责尽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防止干预司法。
队伍素能稳步提升。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常态化开展“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案事例讲评活动948场,引导检察人员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于办案实践。深化检察人员分类培养,组织“蹲点大调研”“刑检大轮训”,开展18项“学练赛”活动,检察人员履职基本能力得到巩固提升,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同比增长近三倍,在最高检组织的业务竞赛、案件评优中取得4个单项第一,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刑事抗诉优秀团队等一批先进典型。
检察管理不断优化。一体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修订完善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工作指引,细化检察办案正负面清单,立起质效评价“指挥棒”。制定常见罪名出庭公诉、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等工作指引,不断提升履职办案的规范性、协同性。健全检察办案全流程质量管理机制,评查案件1.4万件,助推提升办案质效。
基层活力有效激发。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进一步精简规范会议、文件、调研、督查等事项,让基层有更多精力履职办案。健全联系基层机制,协助地方党委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76人,推动跨区域、跨层级交流36人。针对小院多、基础弱的实际,部署开展“小院提升行动”,通过定点帮扶、精准帮带、结对共建等方式,推动解决了一批基层发展难题,充分释放基层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政法各部门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实践还有差距,有的案件“三个效果”把握考量还不够好;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和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需拿出更多硬招实招;队伍管理监督还有不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力量薄弱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目标任务,坚定信心、乘势而上,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党管政法工作各项制度要求,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深化政治建设上持续用力,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行稳致远。
二是一以贯之服务发展大局。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犯罪,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以专项行动护航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协同融通、竞相发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三是精准高效强化检察监督。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锲而不舍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完善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优化检察管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见效。
五是久久为功抓好队伍建设。坚持以更严标准管党治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察教育培训,深入推进人才强检。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健全完善检务保障机制,不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各位代表!前路迢迢,阔步而行。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