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接第九版)

第一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深化宣传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结构布局。推进深化省属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和新闻事业单位联动改革、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三重奏”改革。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深化重点景区“三权”分置改革。实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人才兴业工程,培育高水平人才队伍。

第二节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实施积极的文化经济政策。完善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壮大文化旅游经营主体。推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网络游戏、动漫、影视渲染、数字出版、短视频、微短剧、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新兴文化业态。加强版权保护和运用,深入实施红色文化版权服务工程、民族民间文化版权服务工程,打造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培育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建好“贵拍无忧”影视拍摄服务平台,用好都匀秦汉影视城等基地,构建完整影视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演艺经济、票根经济,打造全国重要演艺市场,打响“贵州好戏”品牌。推动广告产业提质扩容,推进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

第三节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深入实施文旅数智化创新工程,加快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加快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重构和再塑。打造文旅数智化基座,关联各类文旅机构、企业和用户,形成多彩贵州文化数据库,发展文旅数据产业。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数智技术在文化、旅游、广电等行业广泛应用。建设新型广电网络,建好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开展粤黔视听资源系统共享“未来电视”试点,发展超高清视听产业。运用数智技术高质量推进“四大文化工程”。深化“新闻+政务服务商务”平台建设。

专栏28 繁荣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建好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推进中国大视听AI(贵州)数据标注及审核基地、贵州广电网络数智化转型及能力提升、超高清全光新型广电网络等建设。推进超高清端到端、全省无线发射台站智慧运维体系、贵州省广电视听融合监测监管系统建设。实施微短剧扶持计划,打造短视频微短剧孵化基地。推进“贵拍无忧”影视拍摄服务平台和体系建设。

推动新闻出版产业转型升级。实施贵州数字出版传播工程,打造贵州数字出版平台,做强做优数字印刷出版产业园。建好用好国家民族民间文化版权贸易基地(西南),打造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加快发展演艺产业。实施打造全国重要演艺市场行动。发展“演艺+科技”新业态。支持剧本娱乐业发展。培育多业态融合、多功能协调的新型演出场所。引进高品质营业性演出项目。优化提升“贵演票务”平台。

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实施加强文创产品开发若干措施。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创意设计研发。打造文创市集、生产制作中心、文创工坊。策划举办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和活动周。实施“非遗传承人+设计师”结对计划。深化打造“黄小西”等IP文创产品。

实施文旅数智化创新工程。实施贵州文旅数智化创新工程技术基座、“一码游贵州”数智化服务能力提升、“未来电视”产业化关键技术集成及研发平台、“数智黔乡”智慧农业科创基地和全产业链条体系等项目。在智算服务、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平台经济等领域形成比较优势。

第三十五章 扩大多彩贵州文化影响力

主动融入中华文明全球传播工程,拓宽国际传播渠道,构建多元传播体系,增强国际传播能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生动展现“多彩贵州”新风采。

第一节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完善国际传播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全省对外宣传专项工作机制效能。策划“外籍大V看贵州”等主题采访活动。建好省级国际传播中心,建强“这里是贵州”、贵州英文网系列传播平台。深化与中央媒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主流媒体、海外华文媒体、新媒体平台的交流合作。打造更多小切口、有温度、暖人心的产品,创新推出“秘境贵州”“有朋自远方来”及“村超”“村BA”“村舞”等“村”IP相关纪录片、微短剧等优质传播内容,全面生动讲好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精彩故事。

第二节 深化文化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国家有关文化“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围绕“四大文化工程”加强国际人文交流,策划举办“机遇中国 多彩世界”“多彩贵州·国际原生态摄影大展”等活动。针对重点客源地开展精准传播,提升“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影响力。借助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等国家级、国际性平台,深化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合作。鼓励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出去。

第十篇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各族群众。

第三十六章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兜底帮扶,筑牢民生之本。

第一节 全力稳定就业基本盘

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建立健全企业吸纳就业扩容提质激励机制,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促进更多出远门务工转为近家门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就业渠道,深化校企(地)合作,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引导树立积极就业观念,鼓励青年到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强化与劳动力输入重点省份精准衔接,规范劳务派遣和用工管理,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加快推动产业承接中的新产业工人培育,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持续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帮扶,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做好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服务保障。实施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支持妇女就业创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深入实施“返乡创业小老板、返乡技工”工程,返乡就业创业人数累计80万人以上。全力防范规模性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实时跟踪企业用工变化、裁员情况等信息,加强监测预警、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提供临时性就业援助等应急稳岗措施。到2030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50万人以上。

第二节 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健全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省内外就业服务“一张网”,健全省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流动顺畅的劳动力市场,以县级就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心,完善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提高零工市场服务水平,规范劳务协作站管理,做好政策咨询、岗位推荐、劳务维权等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加强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业务协同联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就业培训联盟建设,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完善就业失业管理,强化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全流程、全链条跟踪服务。加强对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就业影响评估和监测预警。

专栏29 促进高质量就业重点工程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建设1个省级公共实训基地。建成遵义市公共实训基地、赤水市公共实训基地、威宁县公共实训基地、万山区公共实训基地、黎平县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

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年培训规模30万人次。

实施青年就业服务。打造200个求职创业“青年驿站”。

第三十七章 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拓展增收渠道、优化分配结构、完善保障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第一节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指导推动事业单位实施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支持勤劳创新合法致富,鼓励先富带后富促共富。

第二节 持续拓宽居民增收渠道

持续壮大居民经营净收入,延伸优势重点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市场溢价能力与品牌附加值,加大产业资金奖补到户力度;加强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贴息和优惠担保费率支持,落实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探索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探索通过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着力增加居民转移净收入,严格兑现惠民惠农补贴,落实好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等政策。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到203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收窄到2.6∶1左右。

第三十八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立德树人强、培养体系强、支撑引领强、民生保障强、协同联动强、动力活力强的特色教育强省。

第一节 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加强教育资源前瞻性布局和统筹调配,整体提升教育水平。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加大中心城区、人口流入地区、普惠性资源不足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持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水平和服务能力。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深化“双减”工作,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实现供需适配。推动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振兴县域普通高中,做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结对帮扶薄弱县中工作。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实施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到2030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6%以上,初中毕业年级阅读/数学达标比例达76%,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达80%。

第二节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

优化调整高等教育布局,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等来贵州设立或合作设立分校、研究院,新增3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5所幼专院校向“一老一小”等紧缺领域转型。稳步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支持优质本科高校特别是理工类高校稳步扩大办学规模。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支持做大一批省属高校、做优一批博士研究生培养高校、做特一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做精一批技能型高校,支持“双高计划”院校建设成为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贵州特色优势学科,大力实施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改革行动,积极推进省外高水平大学帮扶贵州高校学科建设工作,大力实施理工科强化行动,力争2个学科整体实力达到世界一流水平,2个以上学科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列。加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省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新增5所左右博士、硕士单位,新增15个左右博士点、50个左右硕士点。加快建设教育部贵州高等研究院。到203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

第三节 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推动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更加匹配、与城市发展更加融合。合并“空小散弱”学校,进一步优化中职学校办学结构,推进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强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培育8个左右市域产教联合体、8个左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8个左右“贵匠工坊”职教出海项目。实施新一轮“双高建设计划”和“双优建设计划”,开展省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系统推动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五个关键要素联动改革。推动清镇职教城提质发展。到203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比重达27%。

第四节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优化实施“县管校聘”。完善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体系,实现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优化中小学国培计划,加强教师队伍领军人才培养,大力提高中小学教师水平。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不低于55%、85%、96%,高中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不低于12%,高校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不低于75%。

第五节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大思政教育体系,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评价指南,深化高校人才评价改革,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推进中考改革,推行职教高考制度。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机制和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继续教育。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发展智慧教育,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

专栏30 特色教育强省重点工程

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所有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督导评估,推进50%以上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推进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工程、义务教育成果巩固提升工程、普通高中扩容建设工程。

高等教育提质扩容。持续推动省外高水平大学帮扶贵州高校学科建设工作,大力推进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一批高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和教学科研设备更新项目。

职业教育关键办学能力提升。持续支持4个新一轮国家级“双高建设计划”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25个左右省级“双高建设计划”学校,全面开展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

第三十九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提升社会保险服务水平。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优化药品集采政策,落实好医疗救助政策,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积极推动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落实生育保险制度。持续推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企业全覆盖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确定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健全科学精准认定救助机制,落实“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扣减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社会救助的衔接,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促进救助需求与公益慈善力量精准对接,建设“黔心助”社会救助品牌,提升社会救助质效。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第三节 提升社会福利保障能力

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优化提质创新转型,全面提升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工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完善空巢老人服务保障体系。推动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适当提标扩面,基本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建立省残疾人体育奖励参照健全人体育动态调整改革制度,完善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就业、退役等保障机制。以市(州)所在地和人口大县为重点,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支持精神卫生机构向城乡社区延伸服务。健全慈善工作支持发展体系,加强慈善活动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加强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

第四节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与基层治理融合发展。健全与服役贡献挂钩、与个人德才匹配的安置机制,完善安置办法。健全普惠与优待相叠加的优抚工作制度,完善优抚保障措施,丰富拓展优待项目。加强双拥模范创建,加大军地互办实事力度,推进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持续发展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力度。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军休服务保障,加强无军籍退休职工移交政府安置和退休文职人员服务管理。深化优抚医院、光荣院改革,改善基础设施保障条件,加强“平战一体”优抚医疗康养功能。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系统性管护力度。

第五节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深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女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平均受教育年限和科学素质水平稳中有升。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鼓励支持妇女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有效发挥“半边天”作用。推动妇女广泛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发挥妇联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深入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益进一步实现。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社区、空间等建设改造,推动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强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治理,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栏31 社会保障重点工程

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推进贵州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项目建设。实施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辅导服务阵地。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

退役军人服务基础设施保障。建成遵义市荣军优抚医院、遵义市光荣院、安顺市荣军优抚医院等项目。

残疾人服务提升。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建成贵州省残疾人康养中心综合医技大楼二期、贵州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二期等项目。

公益性殡葬服务提升。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提质改造一批老旧殡仪馆,新增一批城市公益性公墓(墓穴)、乡镇殡仪服务站(集中治丧点)和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点)。

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提升。建强贵州省12338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服务中心和“和润黔家”线下指导服务中心,建成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打造省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辅导服务阵地。

第四十章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

第一节 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坚持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推进存量安置房交付动态清零。更好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着力推进二手房、保障房、安置房与存量商品房“四房联动”,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支持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置换新房。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第二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货币与实物相结合、配租与配售相结合,以需定建、以需定购,通过多种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强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健全申请、准入、轮换、配租配售、退出等管理机制。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加大公租房保障对象、租金收缴、资产管理、运营管理。坚持改造为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支持采取纳管、改造、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制度,精准对接保障对象需求和保障房源供给,提升保障效能。推进城市危旧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先急后缓、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着力消除受威胁群众安全风险,让群众居有所安。

第三节 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

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因地制宜整合教育、医疗资源协同打造一批“好房子”样板项目。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形成有效支撑住房品质提升的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在城市更新中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打造高品质居住生活空间。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房屋安全保障。

第四十一章 加快建设健康贵州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纵深推进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和人民健康水平。

第一节 健全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提升行动,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防控重大传染病。加强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核心能力建设,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训能力建设。大力培养医防管交叉复合型战略人才。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健全医学救援体系,推进立体化高效院前及山地紧急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发展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探索建立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贵州行动,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强化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健康体重、全民健身、职业健康保护、健康环境等系列行动实施,推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第二节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

结合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加强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帮扶协作内涵质量,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方倾斜,促进高水平医院人员、服务、技术、管理等向基层下沉,让老百姓就近享受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实施“授渔计划”“银龄计划”“百千万”引才计划、短缺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教研一体化发展,加强培育建设重点专科学科,提升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症诊疗能力。全面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推动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探索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的场景应用,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加大卫生健康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到2030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达3.7人。

第三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促进分级诊疗。以公益性为导向深化公立医院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强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持续改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形成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互补协同的发展格局。推动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政务服务改革和法治建设。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为等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第四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产业发展机制,聚焦中医疾病诊疗能力提升,争取在国家领军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上有所突破,分层级抓好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在基层试点应用中医四诊智能辅助诊断,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推动中西医结合高质量发展,提升中西医结合能力,发展少数民族医药。实施中医药“黔医雁翔”工程,建设高质量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争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开展中医药典籍、技术、方药和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挖掘保护,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医验方、经典名方等挖掘和转化。实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和中药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中医药开放发展,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传统医药领域与东盟等地区交流合作。到2030年,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人,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达到33%。

专栏32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工程

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支持市州建设省域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开展市、县级疾控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院(所)、公立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尘肺病康复站点等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诊疗康复能力建设,以及省级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机构建设。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质工程。分级打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西南地区先进水平、满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重点专科,培育在西南地区有影响力的重点优势学科。鼓励市级建设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或公立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建设精神科,新建、改扩建省市级采供血机构。实施信息化数智化工程、“数字卫监”“数字药监”智慧监管、医疗设备更新、病房改造提升等项目。

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力争15%的基层中医馆达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要求和15%的村卫生室中医阁达到中医阁建设要求。新增建设一批“贵州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省级“西学中”人才培训。

第四十二章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落实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建设生育友好型、青年友好型成长型、老年友好型社会,全面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第一节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倡导积极健康婚育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落实生育休假、育儿补贴等制度,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生育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优化生殖健康服务,提升妇女和儿童健康服务水平。继续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围绕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积极争取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项目,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发展,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

第二节 建设青年友好型成长型省份

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纵深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完善青年发展促进政策,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强化青年社会实践教育,着力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完善青年就业政策支持和服务体系,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促进青年身心健康发展,完善青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健全青年婚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青年婚生育养成本。改善青年基本生活条件,加大力度解决青年租房和购房不同阶段的困难。促进青年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入,教育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畅通青年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鼓励引导青年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完善青年志愿服务体系,支持青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支持青年积极参与国际交往和全球治理。完善青少年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各类青年公益人才。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和治理。

第三节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的年龄限制政策,逐步完善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家庭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支持政策,强化以独居、失能老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增量资源向社区倾斜,基本建成服务功能覆盖乡镇(街道)的养老服务网络。实施养老服务体系提质改造、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加快街区、社区、景区以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适老化,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优化率达到100%。办好老年教育,推进县级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支持老有所为,践行积极老龄观,做优“银龄行动”品牌。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服务供给。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丰富养老服务场景,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支持养老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

专栏33 “一老一小”服务重点工程

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建设县级标准化特困供养机构,确保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县级标准化养老机构。建设一批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城乡养老服务站。

老年教育。推进贵阳、六盘水、黔东南、黔西南4个市(州)老年大学改扩建,规划研究贵州老年大学北校区改造等项目。

托育中心建设。建成一批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力争实现市(州)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县级公建(办)托育机构全覆盖。建成2个省级高水平妇幼能力提升项目。

第十一篇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深入推进美丽贵州建设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不断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第四十三章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

坚持环保为民,以高标准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贵州为牵引,全面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第一节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

坚持有效扩绿、科学提质相结合,一体谋划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加大以森林、草地植被为主体的生态系统修复。通过退化林修复、森林改培、森林抚育等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能力。全面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持续强化森林草原分类管控。引导公众广泛参与义务植树,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美丽贵州建设。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7.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在90%左右。

第二节 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赤水河流域、沅江源区、乌江流域、乌蒙山、苗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开展“山水工程”建设。强化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和水土流失预防,科学分类推进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新增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9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升至76.7%。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和分级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创建梵净山、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激励政策,推进采矿损毁土地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开发利用优良乡土树种资源,强化对黔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梵净山冷杉、叉孢苏铁、白花兜兰等极小种群植物保护;坚定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重点水域水生生物监测调查,调整优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持续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到2030年,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率达90%以上,美丽河湖建成率达65%。

第三节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建立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大气环境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推进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减排工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健全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响应机制,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2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持续推进河湖库清漂,拓展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乌江、清水江磷污染防治,推进赤水河流域综合治理,深化草海综合整治,强化都柳江流域锑污染综合整治,完成国家下达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磷石膏、赤泥、锰渣、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污泥、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尾矿库(渣场)等污染隐患。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重点排放源清单,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推动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全面清理,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专栏34 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赤水河流域、沅江源区、乌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段)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实施长江重点生态区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护工程。推进黔金丝猴、黑叶猴拯救保护工作,开展叉孢苏铁、贵州苏铁、焕镛木、小叶兜兰、麻栗坡兜兰、喙核桃、贵州山核桃、岩生红豆等极度濒危物种扩繁和野外回归工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85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国家含汞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中心、清镇市赤泥生态综合利用项目、重金属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贵阳市国土绿化示范、开阳县磷石膏回收硫素联产胶凝材料、松桃县锰渣综合利用、六盘水市高新区尾水资源循环与利用、纳雍县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碧江区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等项目建设。

第四十四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将碳达峰目标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兼顾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生态保护和居民生活,注重短期碳达峰与长期碳中和衔接协调,全省域全方位深入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第一节 健全碳排放制度体系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制定市(州)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落实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新建和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全省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有序推动节约能源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条例等修订,推动可再生能源、氢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等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到2030年,基本完善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成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的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实现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广泛拓展。

第二节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

有序推动主导产业低碳高效发展,大力发展中后端深加工、高附加值产业,推动开发区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加快建设零碳工厂和零碳园区。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强化项目全周期监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积极探索发展分布式能源。有序实施控煤减煤行动,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全力提升绿色能源保障能力,有序开展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推动实现煤炭、石油消费达峰;积极开展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力争“十五五”末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加快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大数据等重点行业和城镇既有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开展制冷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绿色照明专项行动,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项目试点。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联合周边省份规划布局零碳货运示范走廊。加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有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管理,提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第四十五章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突出节约优先、强化政策激励、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绿色生产新方式和生活新风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加快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协同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全面淘汰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产能,引导低产低效企业逐步退出。推进磷化工、煤化工、氟钡等传统优势产业向深加工、精细化方向发展,推动煤、磷、铝、锰等资源型产业低碳化、高端化发展。推进园区工业余热余压、废水废气综合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综合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和节能低碳效能。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进新能源汽车废弃动力电池、电子废弃物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特色装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建设绿色智慧数字生态文明,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到2030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250万吨,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1.1亿吨左右。

第二节 加快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广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持续引导公众践行绿色出行、节粮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守护宁静等绿色生活方式。持续开展全国生态日、环境日、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节约用水宣传周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支持环保公益活动。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税制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和节能节水环保家电、建材等推广力度,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制度。深化环保设施开放,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文明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机制,增强运用经济杠杆和法治方式进行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能力。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约束。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加强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扩大再生资源替代规模,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落实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科技、环保政策,全面推广绿色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标准。完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优化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机制。持续办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专栏35 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工程

重点行业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以电解铝、钢铁、多晶硅、水泥、国家枢纽节点新建算力设施等行业为重点推广绿电交易。

碳达峰试点工程。推进黔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

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推进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培育一批省级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

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推进福泉电厂、六枝电厂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组织推进300万千瓦煤电机组实施改造。

第四十六章 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培育发展“两山”生态产品,统筹生态产品开发经营,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以“含绿量”提升增长的“含金量”。

第一节 推进生态资源产业化利用

打造“两山”生态产品公共品牌,提高生态产品溢价水平。推进农、林、水等产权明确的经营性生态产品规模化开发,加大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具有服务功能的公共性生态产品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林业、水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和绿色工业,大力推进生态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及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打造具有贵州特色的“贵”字号生态品牌和原产地品牌。面向全省林业企业和生态产品,建立健全品牌培育与发展长效机制,重点打造省级林草农牧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发展水产业,提升饮用水资源品牌价值。积极开展铜仁市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申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第二节 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

全面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建立生态产品认定评价制度。深化探索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强化核算成果推广应用。健全符合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服务体系,加快搭建生态产品开发经营平台,推动生态产品交易变现。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健全林业碳汇资源管理和项目开发管理机制,推广林业碳票与林权改革、金融投资等机制融合,探索林权抵押贷款等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购买林业碳票,拓宽林业碳票交易渠道。探索“生态账户”转化路径,进一步拓展“生态积分”应用场景。开展岩溶碳汇核算标准研究。探索建立跨市(州)、跨地域、跨行业的排污权交易机制,推动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及市场化交易。促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适时开展用水权交易后评估。

第三节 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化补偿,完善多元化补偿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化全省八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实施乌江流域黔渝和赤水河流域云贵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积极探索西江(都柳江、红水河及南、北盘江)流域黔桂粤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县级以上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支持各地探索跨行政区域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衡补偿办法。因地制宜拓展森林、草原、大气、湿地、水流、耕地等生态环境要素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补偿方式从资金补偿向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多元化补偿方式拓展。开展全省地方级公益林分级分类管理改革。

第十二篇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贵州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第四十七章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

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国家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构建新安全格局。强化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和重要专项协调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应变效能。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持续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工作布局,促进全链条全要素协同联动,形成体系合力。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实施,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强化保密管理,切实有效保护国家秘密。强化国家安全教育,推进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加强新时代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完善涉国家安全宣传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加强境外安全保障,建立完善海外利益基础信息数据库,健全境外项目风险防控体系。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军民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国防战略预制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实施国防领域重点工程,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全面贯彻国防要求,加强平战结合体系建设。完善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体制机制,提高重要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军民兼用水平。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第四十八章 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自然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健全应急救援救治机制,夯实国家安全基础保障,锻造实战实用的国家安全能力。

第一节 坚决捍卫政治安全

完善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体制机制,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快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扎实开展反邪教斗争,依法打击处置非法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加强思想舆论引导,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第二节 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加快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大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城镇燃气、消防、旅游等安全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超大型社区消防治理路径,不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广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推动老旧设备更新,推进矿山深部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高风险岗位机器人替代等智能化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统筹强化督查检查和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效能,不断增强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节 加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叫应、行动、反馈、核实工作闭环机制,加强气象、水文、地灾、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极端天气灾害易发区加密气象水文设施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精细化调查和综合治理,完善“点面双控”管理机制,推动“人工智能+地质灾害防治”典型场景应用。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监测预警系统,推进高火险林区火灾风险系统治理。加强水文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乌江、?阳河、都柳江、清水江等重点流域水文监测站网布局。加强重点区域地震监测站网布局,强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城乡抗灾设防和抗损毁与快速恢复保障能力建设,有序提高重要城镇和灾害多发地区交通、市政、水利、通信、能源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公共服务设施设防标准。加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改造一批省市县乡村五级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全面提升松材线虫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水平。

专栏36 灾害防治预警重点工程

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省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推进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项目。推进全省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建成遵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中国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核心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项目。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建成多灾种多行业气象风险识别与早期预警工程、省地震灾害防御工程等项目。持续推进重点县“隐患点+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AI大模型。

第四节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责任、行业主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贯通联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水平和质量。推动食品安全“互联网+AI”建设,探索实施“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加强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执法,深化贵州省“数字药监”智慧监管平台建设。

第五节 推进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

完善重要数据安全管理法规制度,加强对数据采集、存储、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合规审查机制。加大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深化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数字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监管治理模式。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设施平台建设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普宣传。

第四十九章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第一节 构建更为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统筹联动,提高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部门、区域、军地协同,加强市县应急指挥部建设,构建上下贯通、一体应对的指挥部体系。加快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能力提升,健全“全灾种、大应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支持高危行业和重点地区建立专业救援队伍,规范和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规划研究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基地。强化航空应急力量,推进关键航空器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三断”等极端条件情况下应急通信等保障水平,依托应急管理人工智能大模型,推动以应急智能化为牵引的应急数据资源基础能力提升。因地制宜在基层设立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综合救援站,强化重点县、重点乡镇应急救援装备设备配备,适时研究制定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构建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推动应急物资储备枢纽提升调度指挥能力,适度提高市县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力,强化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以及邮政、快递协同,构建应急物流交通运输网络。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科普力度,开展消防宣教培训,提升全社会安全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节 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健全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的体制机制,强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和安全风险评估。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巩固深化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平安黔哨建设运用成果,加强非传统安全风险防控应对,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改革,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刑罚执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强智慧公安建设,深化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建立生态警务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着力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的力度。健全常态化保护未成年人机制,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爆、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突出违法犯罪,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第三节 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现代化

构建高效协同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网络安全整体合力。完善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推进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网络与数据安全前置审核。加强网络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和治理,提升网络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发现能力和执法协同能力。健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威胁预警、追踪溯源机制,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优化提升贵阳大数据安全靶场,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提升网络安全威胁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

专栏37 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灾害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建成省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中心,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及市、县特勤力量网络等项目,推进全省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升级达标。

应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省航空关键应急救援力量、省断路断网断电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保障工程、区域应急物资储备、消防救援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规划研究贵州省乡镇“应消合一”综合救援站等项目建设。

第五十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锚定实现“四更四不断”目标,健全社会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责任体系,优化“两新”工委工作机制,用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志愿和社工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等社会工作相关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促落实等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格局。完善社会治理政策和法规。

第二节 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深化行业领域和属地地域“两域联动”,积极培育“双强六好”党组织,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社会服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两个覆盖”质效,以“党建强”带动“发展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加强新就业群体党建和服务管理,聚焦环境、服务、协商、融入、治理“五个友好”,深化社区、园区、商圈、楼宇、学校、医院、综合交通枢纽(站区)等“友好场景”建设,打造一批小哥驿站、司机之家等党群服务阵地,引导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

第三节 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深化实施基层基础“强双基”,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对涉及综合执法调度、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事项,依法依规赋予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等权限。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建共建联建,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制定社区治理工作指引,分类推进大型城市社区、老旧社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等特殊区域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

第四节 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改进各类社会群体服务管理,健全利益关系协调、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弱势群体。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党建引领接诉即办”等做法,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分层分级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制度,畅通和拓展汇集社情民意的渠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十三篇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团结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为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而奋斗

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第五十一章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健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机制,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见思想见行动见成效。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对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中央巡视贵州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以“黔进先锋·贵在行动”为总载体,持之以恒“强双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突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系统整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五十二章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在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和“四个大抓”等重大任务中表现优秀的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政策制定、议事决策、项目谋划、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数据真实。强化日常发现、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以案促改全过程闭环治理,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坚决查处搞“政绩工程”、盲目决策、违规举债融资、数据造假等问题。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本领。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

第五十三章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进妇女儿童、残疾人等事业发展。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加强与港澳台交流合作。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营造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贵州。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健全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健全立法论证评估、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机制,做好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落实国家执行体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政法工作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跨部门执法司法协同和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推进数智普法、精准普法,提升“九五”普法实效。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保障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落实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涉外法治能力建设。

第五十四章 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测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规划得到严格执行。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省发展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方案。省发展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等领域重点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加强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确保如期完成。省发展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等领域任务,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依靠各类经营主体的力量实现,各级政府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年度计划要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年度间综合平衡,科学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按年度做好主要指标的合理分解并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

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

完善规划实时监测评估机制,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情况按程序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并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规划编制部门主动接受政协、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省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省各有关部门、市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更改。因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时,由省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省委同意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第三节 强化规划衔接和政策协同

健全全省规划体系,强化省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增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对本规划的支撑作用。健全规划管理制度,统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精简数量、提高质量,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市、县全口径规划编制目录清单,避免交叉重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规划编制备案管理。健全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全省各级各类规划要与省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充分衔接,确保协调一致。加强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加强金融、产业、区域和公共政策等协调配合,强化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省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聚焦省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任务等,加强项目谋划和动态管理,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着力推动落地实施。加强规划宣传,广泛凝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规划实施,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落实国家发展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划编制实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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