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媛)近日,六盘水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六盘水市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首次明确项目单位在收到后补助资金后,可按不超过20%的比例提取奖励经费,专门用于奖励在科研活动中贡献突出的科研人员以及负责研发费用归集、管理的财务人员。奖励的具体比例和分配标准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无需额外审批。
六盘水市科技局副局长喻松表示,这次改革的核心,就是把“人”放在创新的C位,把整个创新生态激活。该暂行办法覆盖范围广、激励链条全。无论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省级以上科创平台建设,还是企业研发投入,都配套了清晰的“后补助+人员激励”路径。
“这对我们创新型企业的吸引力非常大,是实打实的暖心新政!”贵州初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王欣颖说,此举有效打破了以往科研经费使用中“见物不见人”的束缚。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处长陈洁卫说,该《办法》既回应了一线科研人员的现实关切,也为高校科研管理“松了绑”,能够促使高校科研工作与国家战略、地方产业、企业需求有机融合,推动产学研合作趋于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