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相关批复,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里国丰”)已解散并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为妥善处理龙里国丰债权债务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现将债权申报及债务清偿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止(含当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申报申请书(须写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债权金额、债权发生时间、有无担保等情况);
2.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借据、欠条、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还款承诺函、对账单、收款或付款凭证等债权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清偿);
5.清算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龙里国丰现有贷款的债务人,须按与龙里国丰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具体业务安排龙里国丰已另行通知贷款人。龙里国丰其他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根据清算组的通知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三、债权债务申报、债务清偿联系方式及地址:
现场申报地址:贵州省龙里县兴龙路54号
邮寄申报地址:贵州省龙里县兴龙路54号
联系人:刘含
联系电话:15585755500
特此公告。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