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昌旭)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获悉:自2024年4月实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以来,我省累计“反向开票”7.67万份,开票金额16.6亿元,有效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助力全省循环经济发展。
“反向开票”,指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为引导资源回收企业规范落实该政策,省税务部门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一对一提供从申请资格、开票规范到台账管理的全流程辅导,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个体经营者、小型无票供应商是废旧钢材、废铜废铝等再生资源的核心供应群体,但普遍缺乏开票意识和开票能力。安龙县洋笠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梁正兵介绍,“以往这些散户没有合规发票,采购成本难以正常列支,不得不舍弃大量零散回收渠道,导致原料供应‘断档’。有了‘反向开票’政策,公司可以放心对接个体供应商,减少中间流转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落细落实“反向开票”政策,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为循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