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强 摄影报道
近日,安顺市西秀区东升星苑小区5单元多户业主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隔壁2、3、4单元合建的电梯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但电梯井紧挨自家卧室,导致室内采光被挡,希望对方更换高透明电梯材料。但由此衍生的4万元费用,由谁出?让此事陷入僵局。
电梯紧挨窗口,房屋采光被挡
记者了解到,目前,小区1、5单元已完成电梯加装,2、3、4单元合建的电梯正施工建设。
记者实地查看发现,电梯井与5单元301至801六户的卧室外墙仅相距2.3米。即便晴朗白天,这些住户的卧室自然光照也明显不足,需开灯补足亮度。不过,由于电梯尚在施工阶段,采光、通风等实际影响程度,需待完工后才能最终判定。
“这个影响太严重了。”5单元一名业主说,现在,她家长期昏暗,白天都要开灯。为此,5单元业主提出让2、3、4单元的电梯井更换高透明材料以减弱挡光程度,但对方要求他们分摊一半材料费用,这让他们无法接受。
2、3、4单元业主代表回应称,先前5单元加装电梯时,在业主大会上,各方意见已达成一致,加装电梯互相包容。
该代表还表示,他们的电梯加装方案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程序完全合法合规;对于更换高透明材料的需求,2、3、4单元业主愿意分摊一半费用,已是最大让步。
此前,当地社区曾介入协调,但双方各抒己见,最终不欢而散。安顺市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将尽快再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力争化解纠纷。
此前曾达成共识?各方说法不同
“我们完全被排除在决策之外。”5单元住户吴女士说,2、3、4单元电梯加装方案从未和他们商量,他们见到施工队进场才得知要装电梯。
对此,2、3、4单元一名业主代表予以否认。该代表向记者出示了小区业主微信群聊天记录、会议通知信息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单元业主征询意见签字表》。小区群内信息显示,业主群确曾多次公示电梯设计方案、协商结果等内容;签字表也载明“同意5单元门口独立装电梯,2、3、4单元共同装电梯”。
不过,记者核实发现,该签字表中5单元的意见由一名刘姓业主代签。刘姓业主称,自己仅同意2、3、4单元加装电梯的方案,并未同意该方案会遮挡自家采光。
同时,5单元业主吴女士表示,他们根本未加入该小区业主群,也未有人通知他们参加业主大会,上述微信群信息、签字表等相关资料,还是头一次见到。
增加费用谁承担?多方协商无果
5单元业主还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3条称,“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认为住建部门未实地核查便通过加装电梯审核,存在监管漏洞。
2、3、4单元代表则称,原设计方案中电梯与5单元窗户距离为2.08米,他们已尽最大让步调整,目前距离已增至2.3米。
西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回应称,9月24日,该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东关办事处等部门召开联合审查会,经多部门会商通过了该电梯加装方案。前期审查以方案图纸为主,因电梯尚未建设,无法预判实际采光、通风影响,需待建设完毕后再进行实地验收。
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老旧小区电梯与住宅的距离尚无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有“不得妨碍采光”的要求,但执行时也需结合老旧小区空间有限的实际情况灵活考量。
针对邻里间的争议,社区曾组织协调,有人提出将电梯井部分材料更换为高透光材料,但需额外增加4万元费用。
5单元业主表示,电梯主要由2、3、4单元业主使用,己方因该电梯建设面临采光被挡的问题,属于被侵权方,额外产生的材料费用应由2、3、4单元业主全额承担。2、3、4单元代表则表示,他们愿承担一半费用,已做到了最大让步。
后续如何,“天眼问政”栏目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