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净媛)近日,记者从黔南州福泉市人民法院获悉,面对福泉市磷矿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需求,福泉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系统构建服务保障体系,统筹推动磷化工产业实现安全、绿色、创新协同发展。
在保障产业发展与生产安全上,福泉市人民法院构建协同服务网络,分别在各个园区设置人民法庭,就近处理涉磷矿企业纠纷,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其次推行精细审理模式,对同类型案件实行标准化裁量。并联合当地综治中心、调委会、派出所、园区管委会建立信息共享及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评估涉磷矿企业案件风险,活用执行措施。
在开发与保护上,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合议庭和环境保护法官工作站,归口审理涉磷污染环境犯罪等案件及依法惩治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联合多部门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创新将保险引入生态修复举措,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保险”修复机制。同时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发磷矿资源,规范资源开发秩序,推动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助力产业迭代上,积极对接矿企需求,以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并在园区设立全州首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协同开展磷矿产业法治宣传、侵权预警、维权指导、制发司法建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