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强强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2024年9月27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讲话的主要部分,收录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文中强调,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只有在文化认同基础上形成牢不可破的情感联结,才能强化各族儿女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真正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化认同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动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源泉。正是因为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沉情感认同,才能激发各族儿女积极主动地学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文化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宝库。“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是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交流、借鉴、吸收过程中塑造而成的,是各民族人民共同的精神基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各民族在情感、精神、价值观等方面的“最大公约数”。因此,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推进中华文化的创新与传承,形成中华民族共有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和思想理念,不断汇聚各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宝库。
以文化人,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培育家国情怀的重要资源。在文化传承与创新实践中,应深入挖掘这些文化资源中的情感内涵与外延,通过文化教育、文化活动等形式,将其传递给广大民众,形成文化体系的多元传承与共享格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一方面,以春节、中秋节、重阳节及民族传统节庆等为实践载体,让各民族在共享节日氛围中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与时代价值,增强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与自豪感。另一方面,加强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通过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陵园等教育基地,激发他们的家国情怀和奋斗精神,使其自觉认识到“小我”与“大家”的内在关联。
文化交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文化认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搭建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与互动的平台,增进各民族情感相亲、命运与共。首先,引导各民族群众正确把握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这一关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好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的百花园中尽情绽放。其次,深刻理解“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推动各民族文化兼容并蓄、开放多元。加强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文化交流,让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增进了解、加深感情。最后,以少数民族传统节庆为主要载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节日,反映着各民族的思想和情感。充分利用民族的传统节日,在节庆活动中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的交流、理解,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制度建设,在广泛交融中持续深化文化认同。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加大保护力度。保护传承各民族文化,推动各民族开展文化交流活动,鼓励各民族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充分展现各民族文化独特魅力,在广泛深入的各民族文化交融中持续深化文化认同;二是建立健全文化传承与创新机制,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文化创新,为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制度支持;三是加强对民族文化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民族文化交流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