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荣耀
“某镇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发包给村集体合作社实施的产业路项目存在违规转包情况……”近日,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上,毕节市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现场通报相关问题。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乡村振兴项目、东西部协作、乡镇财政等各类资金使用监管关键环节,专项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行为,以及失职失责、监管不力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片区协作+职能部门”协同监督模式,联合财政、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实地走访、访谈座谈等方式深入全县41个乡镇(街道),对项目审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等情况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发现问题74个。同时,选取资金密集、项目集中的乡镇作为监督重点,从巡察、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4个攻坚突击小组开展为期2个月的驻点监督,深挖彻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背后的“责风腐”。
此外,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巡”融合、“纪审”联动核查优势,将巡察和审计重点延伸至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分级分类开展重点巡察、专项审计,并健全信息通报、定期会商等机制,在发现问题、线索移送、问题整改、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环节同向发力,确保整治效果。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列席会议、面对面督导、制发工作提示单等方式,动态跟踪问题整改销号。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收益等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深挖彻查,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今年以来截至7月,共立案110人,党纪政务处分65人,留置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378万余元,其中返还群众资金23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