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松桃某企业非法采矿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了解,松桃某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6年至2018年间,非法开采石材8000余立方米,价值24万余元。案发后,该企业积极退赃和补植复绿,并表示愿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企业非法采矿案中,就行刑反向衔接及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得到与会听证人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的肯定和认可。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意见符合法律规定,达成的协议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特别是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磋商机制既保障了生态修复的刚性要求,又经过司法确认程序减轻了企业的诉累,对其做法给予好评。
近年来,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通过“行刑衔接+公益诉讼”双向发力,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以司法确认固化企业生态修复承诺,降低涉企纠纷处置成本。同时,通过精准施策,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为经营主体提供高质效法治服务,以能动履职答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答卷”。
(朱子立 安静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