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许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政治担当,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政治勇气,直面影响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决心,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创造性提出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命题,把反腐败斗争提升到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新高度。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成效有目共睹,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使我们党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
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历史一次又一次证明,我们党无论在多么复杂的形势下都能够坚定反腐败的定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因此,要坚决反对消极悲观的错误认识,坚定我们党同腐败斗争到底的信念,认识到当前查办案件量居高是反腐败力度之大的必然结果。只有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定力,充分认识腐败对政治生态、经济发展、社会风气造成的严重危害,只有彻底割除这个毒瘤,才能营造出风朗气清、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社会环境,为全社会干事创业注入强大动力。同时,反腐败也不能松气懈力,对当前反腐败取得的成绩也不能盲目乐观,同腐败作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取得速战速决。因此,必须坚定信心和决心,在我们迈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不动摇,强力震慑“不敢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存在腐败行为,绝不姑息,严惩不贷,使腐败分子受到应当的法律制裁。同时,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活动,从同行同业的腐败案件着手,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因敬畏而“不敢”。
持续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完善推进“不能腐”。制度是基础,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发挥着保障性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形成功能清晰、层次分明、相互匹配、各就其位、衔接协调的反腐倡廉法规体制机制。深化反腐倡廉制度改革,通过深层次推进制度改革,确保制度刚性,使其落地生效,提升防治腐败的执行力。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设立监督防线,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设立预警,防微杜渐,防止腐败滋生蔓延,让党员、干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生活工作的习惯,遵循制度而“不能”。
提高党员、干部抵制腐败的思想认识,巩固强化“不想腐”。坚持理论学习不松懈,不断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中华优秀廉洁文化和革命文化,结合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夯实思想根基,使党员、干部胸怀抱负而“不想”。
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腐败问题的产生,往往始于作风上要求的放松,不正之风是腐败的“前奏”,腐败行为又会加剧不正之风,二者相互交织、相互影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源于权力的异化和滥用,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能够有效阻断风腐演变,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在案件查办中,要增强系统观念,深化“查”“治”贯通,加强统筹协调,既要“由风查腐”深挖腐败问题,又要“由腐纠风”细查作风问题,把“同治”理念落实到案件查办、整改整治各环节。同时,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机制,铲除风腐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规范化是基础,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责权限,确保每一项监督执纪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法治化是关键,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确保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正规化是保障,推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通过高质量开展“三化”建设,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使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内容更加全面、程序更加严密、执行更加有效。
(作者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