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思亦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心理负担。我今后一定更加认真工作,改进工作方式,争取得到更多群众认可……”近日,一场澄清正名专题会,让贵阳市花溪区某镇一村干部徐某如释重负。
此前,徐某被反映在监督修缮村级道路过程中收受好处费。花溪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巡察办移送的问题线索后,督促该镇纪委开展调查核实。镇纪委经过调阅资料、走访了解、谈话取证等,查明反映问题失实。
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在对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后,花溪区纪委监委经过分析研判,指导镇纪委及时为徐某澄清正名。
花溪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在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探索构建“分析研判、澄清正名、回访教育、成果运用”闭环链条,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担当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准确规范,该区纪委监委召集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在案件承办部门提出澄清正名建议、拟定澄清正名工作方案后,围绕4类应当予以澄清的情形和4类一般不宜澄清的情形进行集体研判,明确澄清正名对象、条件、程序、方式等,视情况灵活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不同方式开展公开澄清,让党员干部及时消除心理顾虑,卸下思想包袱,积极干事创业。
澄清正名不能“一澄了之”,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澄清正名工作回访机制,通过谈心谈话、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澄清正名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等,督促澄清正名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加强正面引导、心理疏导。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作沟通,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澄清正名对象在表彰奖励、提拔晋升、评先评优中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