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申改
2024年,省纪委省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改革与法治相结合,严格对标、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建制度、强支撑,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严格执行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对照制定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等19项规范性文件,扎紧织密纪检监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聚焦增强制度建设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纪委监委机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后评估实施办法,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评估检查,与时俱进推进制度“立改废释清”,着力解决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问题。通过强化制度供给,有效实现了授权与控权相统一,防止了“制度对冲”“制度消减”,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优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力量等方面配置,以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好“力量分散、人手不足”“集成不够、协同不足”等问题。优化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设置,新设省委金融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省委社会工作部纪检监察组,向4家新组建省管国企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织密监督网络的同时促进内涵式发展。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多元化推进县级纪委监委空编补员,全面完成县级派驻机构到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健全完善片区协作机制,显著提升基层办案能力。
推动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突出“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确保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制定政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完善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细化明确“由风查腐”“由腐纠风”的思路举措,坚决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腐败滋生链条。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优化完善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注重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反腐,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切实让监督插上科技“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