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菊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伟大历程,我国民营企业蓬勃发展,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从贵州看,截至2024年11月,全省私营企业为105.01万户,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11倍,充分体现了我省民营经济在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和发展势头。
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落实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为了共同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发布,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可见我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立法进程和政策支持体系正逐步完善。各地区结合实际出台本地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如贵州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6条政策措施,发布《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贵州省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等。另一方面,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宣传联动机制、惠企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和政策落实监督约束机制。增强企业政策获得感,最大化发挥各项惠企政策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效应。例如,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民营企业的特色金融服务供给;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等。
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爱国敬业是我国企业家群体的基本特质,遵纪守法是企业家安身立命之本,艰苦奋斗是企业家取得不断成功的法宝,这些都是企业家精神的具体体现。在企业家精神培育过程中,要注重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涵养企业家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同时,强化创新精神的培育。企业家精神的根本特征是创新精神,体现为提供高品质产品服务,从而不断追求卓越。强化创新生态建设,引导企业家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及时优化调整战略策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增强创新自信,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
(作者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本文系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24GZYB4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