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某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案中,双方本是关系较好的寨邻,素来无矛盾,因小口角引发冲突,并多次就赔偿金额协商不下。
黔东南州镇远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结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多次对双方及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并邀请镇村两级干部多次上门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耐心的教育引导,最终陈某某同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近年来,镇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该院成立的“五和”检察工作室为平台,充分运用“检察和解”的法律思维,通过“情感唤醒法、利益比较法、促膝交谈法、案外分析法”+“N”工作法,积极妥善化解在检察环节的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度达95%以上,进一步推动实现“情和、理和、人和、法和、政和”。
以“情感唤醒”引起共鸣,实现“情和”。主要适用于一些因诉讼导致关系疏远、破裂具有特殊关系的亲属、寨邻等当事人案件,2022年以来,共化解该类矛盾纠纷166件,和解率同比前三年增长了6.3%。
规范案件适用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亲友之间的纠纷、赡养问题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涉及农村村组稳定等九类纠纷引发的案件纳入重点适用范围。
夯实矛盾调解基础。认真分析梳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全面了解案件细节、当事人的实质性诉求及案件背后隐藏的矛盾,为和解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邀请“熟人”加强沟通。借助双方关系密切的亲友、村(社区)内德高望重的长辈、老党员化身“和事佬”参与到调解中。从亲情、友情入手,辅助进行情感疏通,消除双方误会,促使通过和解回归融洽关系。
以“利益比较”平衡得失,实现“理和”。主要适用于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以及经济合同纠纷类等赔偿金额未达到当事人合理心理预期的案件。
准确判断利益平衡点。在分别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的基础上,从案件及法律的角度,引导当事人分析利弊,通过分析双方利益冲突的焦点以及心理预期,准确找到利益平衡点。
规范协商赔偿金额。全面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或损失进行调查核实和认定,在依据相关赔偿标准的政策法规确定赔偿范围和计算方式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进行协商赔偿金额,避免漫天要价无法和解。如办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因被害人索要金额过高,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详细分析双方诉争利弊,平衡各方利益,并召开听证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引导合理提出诉求。对思想认识上有误区的当事人,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施策,明晰政策法规底线,通过用乡言乡语诠释法律,以法为据讲法理,使其有所权衡,合理引导当事人心理预期。
以“促膝交谈”建立信任,实现“人和”。主要适用于案件纠纷时间长,双方积怨已久,对立情绪严重,基本无法进行心平气和交流的案件。
“背对背”耐心沟通。通过“背对背”分别单独与当事人当面进行沟通,进一步增进与当事人的感情,取得信任。如办理的吴某某与杨某某合伙纠纷案,通过办案检察官先后20余次单独背对背与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在未见面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长达九年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面对面”积极协商。通过前期“背靠背”方式沟通促使双方的意见接近时,将双方组织在一起“面对面”做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协商,避免双方因言语刺激导致矛盾激化。
常态化跟踪回访。纠纷化解后,办案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常态化跟踪回访,持续释法理,讲情理,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心墙”,修复关系,并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情况进行及时研判与化解,防止矛盾反弹。
以“案外分析”阐明事实,实现“法和”。适用于长期未决还掺杂许多其他多个法律关系交叉导致案件纠纷无法化解的申请监督案件以及信访案件。
依法调查核实。充分准确运用调取书证、询问当事人等调查核实手段,查清案件事实,固定补强关键证据,提升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抓住纠纷顽固症结,一举化解矛盾纠纷。
确认调解效力。通过“检察和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针对达成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确保调解结果能执行、能落实。
借助“外脑”参与办案。聘请23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活动120余次,行政机关专业人员的专业意见有助于检察机关在案件事实的认定更加科学、准确。
以“N+”多元化丰富主体,实现“政和”。“N”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矛盾化解的案件过程中,通过内外联动,共同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构建社会调解大格局。
公开听证助力司法公开。建立听证员人才库,任命听证员45名。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手段,利用听证员第三方独立地位,以法与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评判与情绪疏导,强化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的意愿,同时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
司法救助助力矛盾化解。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共对43名案件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息诉罢访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通过采取辅助救济的方式,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同时有效化解矛盾。
检察建议助力诉源治理。对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现的行政部门监管缺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8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行业监管,堵塞漏洞,以“我管”促“都管”。
(杨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