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弘弢)近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贵阳市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24年10月起,贵阳市以“水质为主、兼顾水量”等指标为主要考核依据,实行“按季考核、按年清算”的方式,对纳入河湖名录的107条河流、国控省控断面以及饮用水源地支流环境敏感河流实施生态补偿,推动解决当前流域水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贵阳市流域水资源保护和地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4年,贵阳市统筹实施全域治水行动,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坚持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将水环境、水资源达标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约束性要求,进一步深化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截至2024年上半年,贵阳市在金钟河、南明河、麦架河累计核算生态补偿2.62亿元,涉及资金主要用于水环境污染治理,大幅改善了流域水质。
通过实施生态补偿,贵阳市水环境治理进入了“补偿—治理—奖励”的良性循环。其中,南明河生态治理成效突出,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从2019年的1804.4万元下降至2024年的0.232万元。
2016年起,贵阳市在全省率先推出区(市、县)之间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在污染较重的金钟河、南明河、麦架河实行流域生态补偿,明确流域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向达标地区缴纳生态补偿金。目前,南明河水质常年达标,水清岸绿,河流生态持续稳定向好。
贵阳市南明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许翎表示:“河流治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上下游协同治理。我们通过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倒逼辖区治理责任落实,让各个属地政府更精准地找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了南明河的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