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的户籍身份恢复后,就来云南打工了,现在我有了收入,生活越来越好,谢谢你们!”日前,令狐某某主动给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打来视频电话,讲述着自己生活的变化。
年过半百的令狐某某,是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5月初,隶属兴仁市户籍的令狐某某,外出谋生,几经辗转到达普安县后,因受身份信息影响,一直未找到工作。随后其误入歧途,盗走路边无人看管的手推车和铁板等物品变卖。受害人报案后,其遂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令狐某某户籍被注销。
为查清令狐某某的身份情况,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及村委会进行调查走访,调查核实其户籍被申请注销的相关材料及经过。
经核查,令狐某某不存在负案在逃、冒名顶替、逃避打击等情形。且令狐某某于28年前出门到外省打工,其间一直未与家里联系,长期杳无音信。直到2023年底,其回老家时才发现自己户籍信息已被注销。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且缺乏法律意识,其并未向公安机关提出恢复户籍身份的请求。因为没有身份证,其生活、工作上遇到诸多不便。
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调查证据,令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令狐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悔罪。当被害人得知令狐某某是在因户口被注销,为生活所迫的情况下而实施的盗窃,也对其表示同情并自愿谅解。
“鉴于其盗窃行为是在缺乏身份证这一关键‘通行证’情况下,且经过综合考量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表现,我们对令狐某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介绍。
案件如果就这样结案了事,令狐某某不能及时恢复户籍身份,将来依然可能因身份问题,导致生活窘迫,又误入歧途。“多想一步”的承办检察官决定,再多做一些,帮助他解决“被死亡”问题,让其生活回归正轨。
由于涉及跨县市管辖,经请示上级检察机关,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兴仁市人民检察院,两级三院联动,融合履职。并多次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对令狐某某的犯罪事实、身份情况、后续安置等根源问题进行分析。最后,由兴仁市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恢复令狐某某的户籍身份。
考虑到令狐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检察官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并为其申请到最低生活保障。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令狐某某的户籍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任莉 蒋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