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必须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黔进先锋·贵在行动”为总载体,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效能,带领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抓改革促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凝心铸魂,汇聚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力量。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央、省委有关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健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运用“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贵州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采取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现场体验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纳入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大规模、体系化、全覆盖教育培训,把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统一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来。
全力推动“强双基”,夯实抓改革促发展的坚强保障。推动改革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重视基层、强基固本。深化为基层减负赋能,厘清“应尽之责”和“应减之负”,让基层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办实事抓落实。提升基层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财政保障层级,着力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村组织财政补助收入、基层干部收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效,强化教育培训、力量配备、学历能力提升,着力锻造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拓宽村(社区)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上级机关渠道,拓宽乡镇(街道)干部提任省、市机关单位副处级岗位渠道,拓宽进入上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渠道,拓宽职级(等级)和职称晋升渠道,让基层干部干事有劲头。优化改进基层考核工作,自上而下优化考核层级、考核事项、考核指标、考核方式,更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
聚焦改革大局,建强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建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增强乡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建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推进乡村振兴的“龙头”作用,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开展党员干部乡村振兴能力培训,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阵地作用,将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分层次分批次举办乡村产业发展、农村改革、乡村治理、农村党建等专题培训班。定期请各类专家和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示范讲解,手把手帮助党员、群众提高生产技能。要积极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提升“组团式”帮扶质效,加大“土专家”“田秀才”、技能大师等实用人才培养培育力度,健全完善农村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体系。
完善治理体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群团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等各类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形成治理合力。深化“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铁三角”基层治理机制,形成党组织领导下多元共治、网格管理的服务治理体系。增强服务群众能力,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做实做细服务群众工作,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规范村级事务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升级党群服务中心,实现群众有事就近办、马上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镇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因地制宜制定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加强村务公开和监督,分类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面落实村务、政务、党务公开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政治和党建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