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胜
近期,5名“驴友”因不听劝阻前往未开发区域探险被困,当地组织救援力量搜救后,5人被要求依法承担2万元救援费。据了解,这是江西首次对违规探险造成公共资源浪费的行为进行追责罚款。(12月22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旅游已成为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人喜欢走出户外、赏景览胜、愉悦身心。旅游大军中总不乏罔顾禁令、擅闯禁区的任性驴友。为遏制这些任性“闯禁”行为,多地都实施了“有偿救援”举措,让违规者为自己的“不理智”买单。江西首次对违规探险的5名驴友施以承担2万元救援费的追责处罚,再次为违规“闯禁”行为敲响警钟。
受罚的5名“驴友”,在擅自前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百丈山未经开发山区探险时被困,救援人员接警后历经18个小时才将其安全救出。现实中这些情况并非个例,他们“探险”的地段往往是未经开发的“无人区”,有些地方甚至无路可走,一旦遇险后果不堪设想。对于这些经劝阻后仍闯入禁区,抑或是罔顾景区禁令而执意进入的行为,对其适当收取费用理所应当。
应急救援力量是宝贵的资源。实践中,救援成本往往由政府部门、景区和民间救援力量共同承担。即便是来自民间公益性组织的救援活动,包括救援装备、车辆的油耗维修、队员保险等成本在内,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任性“驴友”擅闯禁区遇险呼救,不仅空耗了大量公共救援资源,也让整个救援过程增加了不必要的风险。
“有偿救援”的收费目的并不是要补偿救援成本,而是希望借此警示与提醒更多人,让珍贵的应急救援资源真正用于关键时刻。在一项对“任性驴友救援费用谁买单”的网络调查中,94.5%的网友投给了“旅游者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救援费用”。由此可见,对任性冒险行为进行“有偿救援”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旅游法》也明确规定,“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野游”有风险,任性当受罚。“闯禁”罚款既是其违规成本,也可被视为受教育“学费”。遏制任性“驴友”,亟须以法治手段为其套上管制缰绳,缚住其“倔脾气”。对商业性的“有偿救援”,要通过充分论证后规范其行业标准,让被救援者明白付费。同时,还可以商业保险形式分担风险压力,降低社会和个人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