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 王颖
日前,“天眼问政”栏目报道的“女子捡黔灵山猴子回家喂养”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最近,栏目收到不少网友留言:“市民如果发现野生动物该怎么办”“今年10月启动运行的贵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条件怎么样”“救护中心的收容救护对象有哪些”……
12月4日,记者来到贵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了解相关情况。
该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令狐克鸿介绍,贵阳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由省林业局与贵阳市林业局联合建设,该中心全面承担贵阳贵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检测任务,同时还承担全省其他市(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因特殊情况移送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疫源疫病检测任务。
救护中心从2020年9月开始拟建,于2021年7月选址在贵阳市顺海国有林场鹿冲关林区原贵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区域进行建设。
记者走进该救护中心看到,野生动物的这个“家”,“宿舍”面积宽广,环境幽静,有隔离笼舍、两爬类笼舍、灵长类笼舍、水禽类笼舍等不同设施,目前救护饲养有豹猫、猕猴、鹰鸮、黄缘闭壳龟等,工作人员仔细地观察着每只动物的身体状况。
“救护中心是今年10月25日开始运行的,项目一期建设笼舍面积共1324平方米,有动物笼舍54间,建成动物救治医院及P2实验室528平方米,可一次性收容不同种类动物约130只(头、条)。”令狐克鸿介绍。
救护中心主要通过对伤病、体弱、迷途、受困以及被遗弃的野生动物个体,采取科学收容、诊断、治疗、康复饲养、野化训练等措施,使被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个体脱离生存困境和伤病困扰,恢复其野外生存能力并最终回归自然。
令狐克鸿说,自收容救护中心启动运行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收容救护野生动物30种60只(头、条)。按动物类群分,有兽类5种7只,鸟类20种47只,爬行类5种6只。兽类主要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豹猫以及三有保护动物东北刺猬等;鸟类主要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红嘴相思鸟、斑头鸺鹠、灰林鸮、鹰鸮等,三有保护动物鸟类白鹭、池鹭、绿鹭、珠颈斑鸠等,以及外来物种非洲灰鹦鹉、彩虹吸蜜鹦鹉、金黄鹦哥等;爬行类主要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黄喉拟水龟、黄缘闭壳龟等。
令狐克鸿介绍,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首先必须遵守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和救护的法律法规,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专业人员初步鉴定,无伤病、具备野外自主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应选择适宜的自然环境尽快放归。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救护野生动物属于外来物种,不得放归野外。
令狐克鸿表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可以帮助人们增强保护意识、关爱野生动物、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提高野生动物生存质量,通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可以使被救护对象的生命和种群得以最大程度的延续并回归自然,从而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控制野生动物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生物安全,同时促进野生动物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延伸阅读
收容救护对象包括六个方面: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有”保护野生动物,贵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Ⅱ陆生野生动物(2023年),可能危害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物种,逃逸或被遗弃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
《贵州省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明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场所应当进行收容救护:
(一)单位、组织或者个人移送的野生动物;
(二)野外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经简单治疗后无法野外放归的野生动物;
(三)野外发现或接到单位或个人移送的可能危害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物种;
(四)其他需要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包括逃逸或被遗弃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