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凤冈县琊川镇朝阳村以法治建设为引擎,以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为目标,让群众亲自参与到以法律途径解决现实问题的全过程,创新乡村依法治理“1+N”模式,将法治贯穿基层民主自治全过程,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了积极力量。
建立“1+N”法律人才队伍,激活基层治理末梢。立足人才资源禀赋,激活“1+N”法律人才服务队伍。开展“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在聘请一名法律专业人士担任村法律顾问的同时,对省监狱管理局派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人才开展法治培训,培育成“法律明白人”,并由法律顾问结对联系“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基层治理工作,在充分利用村法律顾问专业优势的同时,充分调动“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
建立“1+N”法律服务阵地,拓展法律服务路径。利用现有工作格局,搭建“1+N”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即建设一个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由法律顾问每周定期到村“坐诊”,解答群众法律困惑,并邀请“法律明白人”、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到村公共法律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N”即把农村现有多个阵地资源打造成开展法律宣传服务的平台,目前,朝阳村共建有法治长廊1个、支部阵地5个、议事小院1个、法治宣传栏7处。同时由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参与到群众会、院坝会中去开展法治宣传,努力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到群众“家门口”。今年以来,村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通过各个法律服务阵地,共开展“问诊”37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0余人,开展法治宣传35场、帮助解决群众法律问题40余个。
建立“1+N”法律宣传机制,丰富普法宣传举措。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建立“1+N”法律宣传机制。“1”即以一户为单元,“N”就是针对不同农户存在的不同种类的风险点、问题点,确定法律学习内容。摘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学习,同时针对农村人员结构“空心化、老年化”的现状,邀请法律工作者进行集中讲学;针对不识字、年龄大的特殊群众由村级“法律明白人”带领党支部书记入户帮学,对有学识的引导其开展自学等方式保障学习效果,真正让“漫灌式”普法向“精准式”普法转变,让普法宣传教育成果惠及寻常百姓家。目前,朝阳村已开展集中讲学2次,入户帮学45次。
建立“1+N”理论实践方式,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聚焦干群素质提升,创新“1+N”理论实践方式。“1”是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让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治知识。目前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讲座4场。“N”即让村干部职工指导农村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让村干部当好法律法规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基层治理的助理员,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0余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40余次,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3次。朝阳村干部法治素质能力不断得到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得到增强。 (杨通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