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积极响应上级法院的号召,以创建“枫桥式法庭”为目标,致力于打造“枫景弥香”支部品牌。该党支部积极探索案件“双向分流”解纷工作法,整合基层力量,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诉前化解,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目标,并因此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批“强化案件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在案件分流方面,播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采取内外双管齐下的策略。对内分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力量的作用,实现纠纷的快速分流。对于起诉到法庭的纠纷,法院会第一时间对争议较小的案件进行分流调解,并迅速将入驻调解员编入审判团队,形成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调解员”的良性互动机制。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则当日立案转入速裁程序,简化流程,快速办理。
对外分流,则充分发挥了综治中心的力量,实现了纠纷的精准分流。对于争议较大、积怨较深的纠纷,法院会将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会结合案件类型和个案特点,联合当事人所在村居、纠纷发生地的基层力量共同参与调解,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播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始终坚持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并在播州区枫香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辖区基层治理单位落实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积极融入前端治理,实现了纠纷化解的“早”。
自2020年以来,播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通过委派调解的方式,民事一审收案的70.74%得到了有效化解,调解成功率达到了62.35%。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院枫香法庭探索的“2+n”工作法。该工作法让当事人以情感评价法庭的审判工作,以此作为检验法庭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并搜集反馈信息以不断改进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
3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现场会上观摩了播州区人民法院枫香法庭的党建阵地。此次观摩活动对枫香法庭的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为其他法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播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将继续坚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任加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