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夏民
11月19日,毕节市大方县东关乡田坪社区上山组村民陶先生及其家人,特意赶到贵州日报报刊社驻毕节记者站,赠送了一面“真情采访办实事 情系百姓暖民心”的锦旗。
事情还得从一条留言说起。
不久前,“天眼问政”栏目收到上山组村民陶先生的留言,自己的房屋于2017年被毕节市大方县相关部门拆迁,但一直没有收到房屋补偿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没得到有效解决。
11月13日,记者与当事人陶先生联系后,前往大方县东关乡田坪社区上山组实地走访。
现场,记者看到陶先生家的原址已经被修建为工程用房。
“家里原来的房屋是两层的砖混建筑。第一层有85.26平方米,1998年修的,在东关乡办理了相应建房手续。2010年,家里又增建了第二层,不过没有办理建房手续,也没有相关部门来过问。”陶先生介绍。
2017年4月,大方县因为修建同心大道要拆迁陶先生的房屋,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对他的房屋进行了测量,共303平方米建筑面积,并在其房屋墙上公布了这一方案,陶先生也签字同意。
同年8月,东关乡政府找到陶先生,告知经过复核,其房屋中有218平方米为违建,因此不予赔偿,合法面积为第一层85.26平方米,补偿款39.3324万元。
11月14日,针对陶先生家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东关乡政府,并就此前了解的情况以《毕节市大方县一村民房屋拆迁遇补偿难题》为题,在天眼新闻客户端做了报道。
不久后,东关乡政府就陶先生家拆迁补偿一事,回复了记者。
回复称,根据当时拆迁补偿实施程序,陶先生需在《大方县2017年旧城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认可。但陶先生家对核定补偿面积有异议,所以未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为了依法依规解决陶先生家的问题,东关乡政府不断与陶先生一家沟通、协商,并宣传、解释相关政策。经过努力,陶先生于2024年6月14日至大方县房屋征收补偿中心签字,同意39.3324万元的补偿方案,东关乡政府遂将陶先生家补偿款列入清单,启动发放程序。
日前,大方县完善相关前期报账资料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2024年11月15日,补偿款兑付到账。
接到大方县政府的回复,记者随后向陶先生电话核实,“已经接到通知,我家的补偿款到账了。”陶先生感谢“天眼问政”的报道,帮助他家解决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