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馨姝 张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强调要“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其中“社会主义”和“中华文化”两个关键元素,正是对“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意涵的体认与描述。在“第二个结合”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应当在明确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何以能够结合的前提下,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首先要回答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何以能够结合。革命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开放性与实践性是这一根基上结出的果实。开放性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性、未完成性,它在时间维度上是未来的、在空间维度上是世界的。实践性强调马克思主义不仅仅满足于书斋的逻辑推理,更旨在走进社会实践,参与、介入并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在同各种文明的社会实践的相适共融中,马克思主义不断得到丰富。这种理论品格使马克思主义能够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具备可能性。同样重要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撑下的中华文明是在不断兼收并蓄、交流互鉴中形成的开放体系,它本身就是多民族文化有机统一的总和。中华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为接受马克思主义并同马克思主义相结合提供可能。因此,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双向奔赴—马克思主义需要融汇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实现真正的中国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需要马克思主义的引领来重获生机活力。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坚持人民性的基本导向。人民性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最鲜明品格,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特征。将人民性作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导向,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本色。事实上,珍视人民的观点从来都占据着传统文化的思想中心。不管是孔子以“德治”为核心的民本思想、孟子的“民贵君轻”、还是荀子的“君舟民水”,都充分彰显了民惟邦本的治理思想。以人民性这一根本价值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新创造,就是要求始终把人民当作唯一主体和价值目的、放在事业首位和地位中心,“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的价值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和为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贯穿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方方面面,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作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在方法论方面的指导原则,是我们党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一以贯之的思想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本质是自否定原则,即主张以一种历史的眼光投注于事物存在,把事物存在看作一个在自身矛盾的推动下处于不断运动发展之中的过程性存在。简言之,事物就是在克服自身的历史性中向前发展。这就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开辟了发展空间和可能性。因此,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指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创造,就要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中科学处理“守”与“变”的关系,挖掘出在当代仍然具有生命力和先进性的精神内涵,如“仁义礼智信”“以和为贵”“兼爱”“尚贤”“自强不息”等普适性元素,辅之以当代化的呈现方式,以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新发展,构建具有中国气派的文化新形态。
(作者单位分别为:中共温州市委党校、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