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日报报刊社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 出版 国内统一刊号:CN52-0013 代号65-1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蒲文彬 夏燕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贵州立足自身实际,加快建设现代化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雁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创造条件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壮大。围绕《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对名录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优先对进入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给予财政补助资金支持,推动规范化发展。完善强农富农支持制度,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有序引导城市各类专业人才下乡服务,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吸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乡土情怀的人更多地流向农村、投身农业领域。

切实落实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服务。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切实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的培育。要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农业关键技术、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农村电商等特色技能培训。要深入一线调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技术堵点和难点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效组织力量提供技术服务。

强化制度安排化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立足我省“三农”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推动信贷产品、信贷模式创新,不断推动金融支农落地见效,有效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能力、发展水平,提高其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持续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保险、生猪养殖利润指数保险、油菜和辣椒完全成本保险、薏仁米价格指数保险、牛肉价格指数保险等试点,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壮大夯实基础。

强化利益连接机制助力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突出培育一批种植规模大、技术装备适宜、带动能力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其积极承担生产任务,引导技术、人才、资金、装备等要素向重点组织集聚,提升其产出能力和品质水平。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指导、扶持、服务工作,促进规范发展。

积极引导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化建设。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发展,大力推进和宣传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发展区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乡村特色产业,持续打造贵州辣椒酱、绿茶、黄牛、刺梨、黔菌、镇宁蜂糖李、麻江蓝莓等一批“土特产”金字招牌,强化品牌引领。加强与“一码贵州”、云上贵州多彩宝等平台合作,持续推荐品牌农产品入驻,协调开设农产品特色馆、精品店,打造一批贵州农产品电商品牌。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本文系省理论创新课题〔GZLCZB-2024-1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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