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我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帮助群众办理交通补贴,收取群众一点好处费不会被发现,后来尝到甜头,贪欲之门瞬间打开,把我推向违纪违法的黑暗深渊。”遵义市习水县一社区干部忏悔道。
此前,习水县委巡察组对一街道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抽查各村(社区)群众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情况时,该社区部分群众反馈该享受的资金没有足额享受。
“从打款凭证上看资金已经足额发放,为什么群众反馈没有足额享受?是群众没记清楚,还是另有隐情?”了解情况后,巡察机构启动问题线索会商机制,经与习水县纪委监委共同研判,认为背后可能有干部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遂将问题线索移交习水县纪委监委。
经习水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调查核实,发现这名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帮助辖区居民办理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中,以帮助开具证明等为由索取好处费。这名社区干部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并将索取的好处费退还涉及群众。
这是习水县深化“纪巡联动”护航民生民利,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今年来,习水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主责,全面统筹监督力量,采取纪巡贯通形式,靶向纠治惠民惠农资金补贴发放方面套取挪用、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攥指成拳打通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巡前绘制“作战图”,助推精准发力。习水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办通过召开巡前通报会等方式,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巡察组介绍在日常监督、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被巡察单位惠民政落实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梳理形成“重点关注问题清单”移交各巡察组,为巡察组提供“目标靶向”,实现“巡有目标、察有方向”。
“近期,有群众反映花椒产业补助资金未发放,建议你们在开展巡察时重点关注。”十四届习水县委第六轮巡察进驻前,习水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向巡察组提出建议。
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巡察组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查。通过查阅资料、受理信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发现部分村集体账户资金异常问题。
“你们村集体经济账户上明明有20多万元累积资金,为什么你说集体经济项目没有收益呢?”在对永安镇的一个村开展巡察过程中,发现谈话核实和账务对比结果存在较大差距后,巡察组工作人员直截了当地提出质疑。
“账上的22万元是2019年实施的花椒产业补助资金,不属于集体经济项目收益。”
“花椒产业是习水县立足于地域特点、环境条件等,经充分考量后主导实施的富民惠农产业,群众栽种了花椒后补助资金本应直接兑现到户,为何一直滞留于村集体经济账户,必须要核实清楚。”随即,巡察组一边要求永安镇负责林业工作和财务工作的两个部门对滞留于集体经济账户的花椒产业资金进行全面清理,一边由巡察组通过谈话、入户抽查核实等方式了解资金滞留的真正缘由。
据了解,2019年花椒产业实施后,习水县林业部门要求当年底完成资金支付,因当时永安镇部分村花椒产业还处于实施阶段,未全面完成项目验收,为避免资金积压被收回,便根据规划面积将资金兑现到村集体经济账户,拟待逐户验收后兑现到户。此后,因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岗位变动,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涉及8个村70余万元花椒产业补助资金一直滞留于各村集体经济账户未支付。
该笔补助资金量大面广,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巡察组按程序报批后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永安镇纪委随即成立督导组,跟踪督导问题整改,推动涉及8个村1526户73.3万元花椒产业到户补助资金全部兑现到位。
习水县纪委监委将巡察发现惠民补贴资金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同时,举一反三,发挥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和“室组地”联动作用,在全县范围开展惠民资金补贴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集中整治为民办实事工作见真章、出实效。及时补发群众耕地地力补贴14万余元,惠及农户395户。
纪巡联动监督的落脚点是推动整改、解决问题。习水县纪委监委联合巡察机构、组织部门组建专项督查组,以日常监督、“回访”检查,集中整改评估相结合等方式,对巡察中发现的惠民补贴资金兑现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等共性问题进行“回头看”,开展“清单式”监督检查,推动具体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周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