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为贵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引。贵州是全国搬迁规模最大、城镇化安置比例最高的省份,搬迁群众从农村搬到城镇,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社会关系等发生了历史性变革,要实现搬迁人口融入新型城镇化,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是要让搬迁群众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借助改革之力综合施策。
健全就业增收体制机制。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强调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机制,健全省外稳定就业支持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县级政府作用,更加聚焦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岗位开发、产业发展等就业增收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将易地搬迁群众就业增收纳入省对市县高质量考核内容,作为有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落实,压紧压实部门和地方“双责任”。持续激发内生动力,脱贫致富的主体是搬迁群众,提升内生动力至关重要,通过教育引导、就业创业、项目带动等实现稳定脱贫致富。
分层分类促进就业增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关键在就业,要精准有效做好分层分类就业帮扶。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要提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深化区域协作,建立劳务协作基地,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开展定向招聘和劳务输出。强化就业跟踪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稳住就业大盘子。对于难以外出务工的,要发挥劳务协作站和就业服务中心等机构作用,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服务。通过优势产业带动、设立零工市场、开发公益性岗位、引入帮扶车间,最大化促进就近就业。对于弱劳动力和不具备全天候就业条件的,引进符合其特点的用工企业,提供门槛不高、弹性用工、居家务工的工种,重点解决留守妇女、年龄偏大群体居家就业,既促进务工收入,又兼顾家庭。
统筹资源发展产业。发展产业是带动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谋划实施产业项目,用好财政衔接戴帽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本、东西部协作等各类资金,主动融入我省“四化”战略谋划后扶项目,把能否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利益联结紧不紧密作为项目申报的重要前置条件。采取改革措施发挥资产资源作用,加大对安置区商铺门面、农贸市场、停车场等资产盘活利用力度,探索采取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分置,优先支持搬迁群众租用资产自主创业,并给予相关扶持优惠。积极探索灵活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搬迁群众将原有土地进行流转发展经济作物,支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试点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生态护林员、烤烟种植等政策向搬迁群众倾斜。
持续提升搬迁群众素质能力。劳动技能是实现就业增收的稳定器。提升受教育水平,让搬迁群众子女通过高考、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搬迁群众子女初中毕业未进入普通高中的全部转入职业院校就读政策落地,通过系统的职业教育,促进搬迁群众从“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提升培训转就业成功率,积极与省内外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模式,让搬迁群众在接受培训后能够更加顺利就业。
全省生态移民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安排,以改革创新举措,推动搬迁群众实现更加稳定、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就业增收,加快推动搬迁群众和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