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黎福慧 记者 金秋时)9月25日,铜仁市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暨林业碳汇司法实践衔接机制签约仪式举行,现场交付了铜仁市首张林业司法碳票。
仪式上,江口县人民法院、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县绿色金融发展中心共同签约《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暨林业碳汇司法实践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林业碳汇认购的路径和流程,为林业碳汇认购建立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机制保障。
林业碳汇属于绿色金融产品,碳汇认购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此次机制的建立及首张“林业司法碳票”的认购完成,既是林业碳汇司法实践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力探索,进一步拓宽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认购碳汇(碳票)是司法机关创新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一种新方式。本次交付的碳票由公益损害当事人姚某出资认购,铜仁城投集团绿源林产有限公司通过贵州省林业碳票交易协议,向贵州省梵净生态产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贵州省林业碳票,碳减排量95吨,交易单价每吨85元,总价为8000余元。
9月初,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发布了首批项目与减排量的公开信息,贵州省江口县造林碳汇项目被列入CCER重启后全国第一批项目。
CCER中文名称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抓住CCER重启契机,江口县检察院将会同县法院、县林业局等部门,不断推进“司法+碳汇(碳票)”融合,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替代性赔偿新路径,持续以司法赋能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