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永昌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敖子棋
青山环抱,流水潺潺。踏上毕节织金古城的青石板路,只见楼台廊阁与山亭水榭相映成趣,游客在这里悠然踱步,共享宁静时光。
织金古城是贵州早期确定的全省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这里文物古迹众多,城内文物古迹共7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25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像织金古城这样的文物保护地成为群众休闲和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
近年来,古城景区管理不规范、安全隐患大、风貌不统一、保护不到位、利用不充分、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逐渐显现,部分文物建筑不同程度受损等问题日益严重。
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如何更好保护古城、发展古城成为织金百万人民共同的期盼。
为积极回应人民关切,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推进织金古城保护与发展,加快织金古城立法保护,将织金古城保护立法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
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实地调研织金古城保护立法各项工作,多次查阅织金古城文物保护情况及档案资料,与调研组走访熟悉织金古城变迁的离退休老同志、商户、居民和游客,并组织召开党政机关、社会贤达、社区群众代表等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论证会3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150余条。
2020年1月1日,《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毕节市取得立法权以来首个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毕节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迈入新的法治轨道。
该条例历经22次修改,从初稿的5章38条5389字到一审稿的6章39条4844字,再到二审稿的7章41条5467字,从初稿的“放之四海而皆准”到二审稿的“量身定做”,彰显了立法工作者精益求精的价值追求。
据悉,该条例注重突出文化保护、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细管用。在重点内容上,《条例》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突出规划引领,规范建设行为;坚持整体保护,突出重点文物;传承历史文化,鼓励活化利用;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该条例将构成古城元素的庙、阁、寺、塔、桥、潭、井、祠、山、水、树和传统民居、历史建筑以及烹饪技艺、传统工艺、传统戏曲和传统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主要保护对象,增强法规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
自该条例实施以来,毕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古城保护管理作为一项经常化、持续性工作,让织金古城保护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截至目前,织金县已完成《织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织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织金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新华路贵州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已设计完成。
对织金古城实行分区保护,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工作,已初步框定了三个分区保护范围,正在按照程序推进。
同时,结合“老城做减法、新城做加法”的城市发展理念,按照低开发强度严格控制织金古城建设总量,降低建筑密度,限制建筑高度,增加了公共绿地,建成了凤凰公园、平远古镇等项目,进一步优化了空间布局,拓展了城市功能,改善了人居环境。
如今的织金古城,在法治护航下正焕发着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