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鲍贝贝 肖卫冬)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4年版)》日前印发,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清单》涉及商事登记、广告、食品、知识产权、网络交易、产品质量、价格、计量、标准、不正当竞争等14类共136项。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要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督促经营主体加强自律意识,在合理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予处罚清单》所列违法行为,应当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综合判断,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等规定进行认定,不得违法突破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擅自放宽或者变更适用条件。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宽严相济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据统计,2022年制定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448件,实现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统一”。该负责人还表示,将督促指导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抓好新版《不予处罚清单》贯彻实施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